中新網9月23日電 社保基金理事會發出的調查問卷上交期本月下旬截止,首批投資管理人的"招標"工作將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多家基金管理公司披露的信息顯示,由社保基金理事會投資部發出的調查問卷最后上交時間已經日趨臨近,各基金管理公司正為爭取首批社保基金管理人資格作最后沖刺。
據了解,上述調查問卷的最后上交日期將在本月下旬。而根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基金管理公司要獲得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資格須經過一系列程序。首先是基金管理公司要準備好相關的申請材料,其次要有證監會出具的有關意見,然后參加社保基金理事會組織的專家評審,最終在專家評審委員會投票提出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建議名單后,報理事會確定。這意味著基金管理公司進入社保基金管理人的"招標"已為時不遠。
在此次發出調查問卷之前,社保基金理事會已向基金管理公司等機構征求過兩次意見。而除了調查問卷外,欲申請社保基金管理人資格的基金管理公司還將就股票、債券的投資管理提出自己的方案。至于股票和債券的投資方案,各公司可以選擇其一,也可以同時都提交。
有關人士預期,首批將獲得社保基金管理人資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可能會在五家左右。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隨著社保基金的首批投資管理人的"招標"工作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一些基金管理公司有望在年內拿到期待已久的"牌照"。(王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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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政部于去年12月公布實施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根據暫行辦法規定,申請辦理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業務應具有下列資格:
在中國注冊,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具有基金管理業務資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專業性投資管理機構;基金管理公司實收資本不少于5000萬元人民幣,在任何時候都有維持不少于5000萬元人民幣的凈資產,其他專業性投資管理機構需具備的最低資本規模另行規定;具有二年以上在中國境內從事證券投資管理業務的經驗,且管理審慎,信譽較高,具有規范的國際運作經驗的機構其經營時間可不受此限;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規行為;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有與從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業務相適應的專業投資人員;具有完整有效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內設獨立的監察稽核部門,并配備足夠數量的稱職的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