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4日電根據海關統計,截至10月9日,除稅則號列為72191300、72142000、73041000、73042100、73042900的5種鋼鐵產品外,其余43種產品均已達到關稅配額總量,開始加征7%-26%的進口特別關稅。
據國際經貿消息報報道,從烏克蘭、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3國進口的鋼鐵產品若超出國別進口限定數量,暫不予進口。
海關征收特別關稅時,對以下述方式進口或內銷的,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加工貿易進口和從境外進入“兩區一庫”的,仍按現行的保稅政策執行;
二、保稅區內加工企業使用上述進口鋼鐵原材料加工生產的不屬于實施臨時保障措施范圍的制成品銷往區外時,應按制成品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的,不加征特別關稅;應按制成品中所含進口原材料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的,應同時按原材料所適用的特別關稅稅率加征特別關稅。如加工生產的制成品屬于實施臨時保障措施范圍的,應按制成品征稅的,同時按制成品適用的特別關稅稅率加征特別關稅;應按所含原材料征稅的,同時按原材料所適用的特別關稅稅率加征特別關稅;
三、出口加工區內加工企業使用上述進口鋼鐵原材料加工生產的不屬于實施臨時保障措施范圍的制成品銷往區外時,不加征特別關稅。如加工生產的制成品屬于實施臨時保障措施范圍的,應同時按制成品適用的特別關稅稅率加征特別關稅;
四、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以外的加工貿易企業使用上述進口鋼鐵原材料加工生產的制成品、殘次品以及節余、剩余的原材料經批準內銷的,應同時按原材料所適用的特別關稅稅率加征特別關稅;對經批準內銷的邊角料,不加征特別關稅;
五、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資額度內進口自用的,應加征特別關稅;
六、對進口原產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屬于實施臨時保障措施的鋼鐵產品,不加征特別關稅;
七、對貨樣廣告品,不加征特別關稅;
八、對實行加工貿易保證金臺賬“實轉”的,在征收臺賬保證金時,對實施臨時保障措施的鋼鐵產品,都應同時計入特別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