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十四日電(記者曾利明)中國大陸的涉黑犯罪團伙或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到底有多少種?中國社會學家譚松林、彭邦富在今天首發的《中國秘密社會》一書中做出了回答。
他們在該書《當代黑社會組織》卷介紹中國大陸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現狀一節中明確提出,當前主要有五種類型:
一是“滲透型”。指被香港、澳門特區政府和臺灣當局法律法規定性為黑社會的那部分組織,滲入大陸、建立據點,吸收成員而形成的團伙。主要有臺灣的“竹聯幫”、“四海幫”、“澎湖幫”,香港的“十四K”、“新義安”、“水房”、“和勝和”等。他們在大陸發展組織進行走私、偷渡、搶劫等犯罪活動。僅二000年十一月,廣東警方一次專項打擊行動,就破獲涉及臺港澳黑社會的刑事案件三十九宗。其中有四十六名犯罪嫌疑人來自臺港澳地區。
二是“幫派型”。即以幫會名義組織的犯罪團伙。他們為非作歹、欺壓百姓,破壞社會治安。這類團伙雖不具有舊的幫會性質,但模仿幫會,取有幫名,設有幫主,立有幫規,定有隱語暗號,以入幫儀式吸收新成員入伙。此類團伙城市和農村都有,活動猖獗的主要是在舊幫會曾經盤踞的長江流域一帶和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
三是“企業型”。以公司名義組織的犯罪團伙。他們為攫取權力和錢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進行敲詐、勒索、詐騙,網羅人員,并模仿現代企業管理模式,控制成員,進行犯罪活動。浙江寧波破獲的以張畏為首的黑社會性質團伙案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四是“家族型”。以同一家族成員為核心,以居住地作為作惡區域,網羅不法分子,稱霸鄉里,違法犯罪。最早發現和破獲這類團伙的是遼寧營口。
五是“匪霸型”,即以強拿硬要、欺行霸市為特征的黑惡勢力犯罪團伙。
兩位專家指出,這些涉黑犯罪團伙,存在于基層政權組織不起作用、社會管理松弛或失控、社會主義法制權威不高、反腐敗斗爭很不得力的地方。他們對社會、對群眾危害極大。因此,必須加以有效的遏止和打擊。否則,就有發展蔓延的可能,并有加劇向黑社會演化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