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9日電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于近期出臺了《檢舉發票違法案件獎勵辦法(暫行)》,重獎檢舉非法印制發票、未按規定領購發票等發票違法案件。
據北京晚報報道,《辦法》規定舉報涉及非法印制發票的,稅務部門將給予十萬元以下的獎勵;舉報涉及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給予一萬元以下的獎勵。舉報人取得的舉報獎勵收入,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北京地稅局有關人士解釋說,《辦法》中所稱的發票,是指2002年8月1日在北京市范圍內啟用的新版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