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3日電 據八桂都市報報道:兩年前南寧地區公安局在組織警力查處廣西寧明縣“3·23”賭博案件中,引發出了案中案。
寧明縣公安局原局長張增慧、東安公安派出所原所長郭希勝、明江公安派出所原所長王平、原指導員農康等9名民警竟收受賭頭賄賂,充當“保護傘”。
經過兩年時間調查,目前這起由公安部督辦的民警涉賄案調查工作已進入尾聲,其中有5人因徇私枉法涉嫌受賄罪已被司法機關逮捕。
據介紹,1999年初,鄰近的一些縣市賭頭聚集到寧明縣,在該縣的明江鎮、東安鄉等地開設賭場。為了能穩坐“泰山”,賭頭用錢買通了縣公安局原局長和明江鎮、東安鄉公安派出所的領導及縣公安局民警陳卓平等共9名民警,充當“保護傘”,致使當地賭風泛濫。而被買通的有關警方負責人和民警卻不聞不問,甚至坐地收贓。
2000年3月23日,南寧地區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組織警力對東安鄉轄賭場圍捕,繳獲賭資和賭具,當場抓獲多名賭徒。但狡猾的賭頭事前由于接到通風報信已逃之夭夭。
經過多方宣傳教育,懾于法律威嚴,其中賭頭趙滿、趙江到公安部門投案自首,供出了賭博內幕,并抖出張增慧等公安民警受賄充當“保護傘”的案中內幕。
公安部接到有關情況匯報后,立即列為督辦案件,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地區、寧明縣三級公、紀、檢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駐寧明縣。從2000年5月20日起對該縣“3·23”賭博涉及公安民警收受賭頭賄賂、充當“保護傘”一案進行調查。目前,已查出的9名民警已有5人被逮捕,另4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記者黃必成、通訊員黃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