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五日電(記者張朔)中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草案今天上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經此三審后,該法律案有望交付表決。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提交給本次常委會會議的報告中稱,民辦教育促進法草案經過常委會二次審議和修改,已基本可行,同時提出以下主要的修改意見:
鑒于民辦教育是中國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應當堅持公益性,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法律委員會建議增加規定:“社會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民辦學校。”
對草案中原來關于舉辦者可以取得“合理回報”的規定,法律委員會也作出了修改,原因是與營利行為難以劃分界限,和教育法有關規定也不好銜接。但考慮到大力發展民辦教育也需采取措施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教育,調動興辦民辦學校的積極性,法律委員會建議改為從辦學結余中安排適當經費,對出資人投入民辦學校的資產給予適當補償。
為了更好地保護受教育者合法權益,法律委員會建議增加規定:“民辦學校侵犯受教育者合法權益,受教育者及其親屬有權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投訴,有關部門應當及時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