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30日電 數百位來自臺灣各地的大陸新娘昨天走上街頭,抗議島內當局將大陸配偶取得臺灣身份證的時間由8年延長為11年。對此,臺灣當局“大陸委員會”聲稱,新規定將提供大陸配偶來往兩岸的“自由與便利”。
據“中央社”報道,“陸委會”聲稱,此次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條正草案中調整大陸配偶赴臺新制,是為了“改善”大陸配偶在臺生活不便的情況;新制的“長期居留”,則是“配合”兩岸都將采取的“單一戶籍”制,因此新制不再“強制大陸配偶轉換身份”,并提供大陸配偶來往兩岸的“自由與便利”。
“陸委會”聲稱,如果大陸配偶有意取得臺灣地區人民身份,在“長期居留”期間,仍可申請在臺定居。
至于大陸新娘關切的在臺工作問題,“陸委會”稱,會在新制實施的第三年開始放寬大陸配偶在臺工作的條件;同時在“長期居留”的第五年開始,“陸續給予”大陸配偶工作的權利,“完全保障”生活所需。
當局“陸委會”又稱,已協調各相關部門,在新制中各階段加強落實“生活從寬”的政策,例如匯款、取得駕照、受教育等問題,以使大陸配偶不因身份證問題而導致生活不便。
在臺大陸新娘抗議臺灣當局延長居留時間的規定
2002年10月30日08:15
中新社香港十月二十九日電臺北消息:針對臺灣當局在《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修正草案中,規定大陸新娘申請臺灣身份證前須延長居留期間三年的不合理做法,數百名來自大陸的新娘今天走上街頭,到臺灣“立法院”和“陸委會”陳情抗議,反對當局的延長規定。
據“中央社”報道,大陸新娘在取得臺灣身份證前,要經過停留、居留、定居等程序。按規定,如果一切順利,一般會在八年左右取得身份證。
報道說,大陸新娘陳麗娟在請愿時哭著表示,她已經嫁來臺灣八年多,快要可以拿到身份證,為什么還要延長三年才能拿到身份證?印尼、泰國等地的外籍新娘很快就能拿到身份證,不知道當局為何不把大陸新娘當人看待。
報道并說,臺灣新民黨曹原彰等多位“立委”今天也到陳情現場,對大陸新娘的處境表示關心,并答應一定會為大陸新娘爭取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