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一日電 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近日舉行第二屆理事會通過了《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章程》,指出中國鼓勵采取多種渠道籌措法律援助資金。
這一《章程》規定,中國擴大法律援助基金來源,既包括政府財政撥款,也包括國內外公司、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的捐贈。
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統計,目前全國平均每件法律援助案件辦案補貼費僅有六十元。長期以來支撐法律援助的力量是律師業的行業奉獻。法律援助資金供需存在巨大差距,不利于法律援助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司法部長張福森指出,法律援助是國家對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經費主要應由各級政府財政預算保障。同時,法律援助也是一項社會公益事業,廣泛募集國內外資金,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和支持中國法律援助事業發展,是彌補國家各項財政對法律援助事業投入不足,特別是解決經濟欠發達地區和貧困地區法律援助經費保障困難的重要方法和途徑。
張福森希望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充分發揮民間非營利組織在籌集社會資金方面的優勢和作用,利用各種渠道,采取多種募集方式和方法,努力籌措法律援助資金,為法律援助事業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中國法律援助制度始創于一九九四年,目前全國各省、區、市和百分之八十九的地、市,百分之七十一的縣、區已建立了法律援助機構,每年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十七萬件,呈上升趨勢,為大量貧、弱、殘者提供了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