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3日電 加拿大移民部長科德爾在本月7日對移民委員會關于新移民法建議表示再次肯定,移民部將從明年初全面執行、禁止移民申請人在非原居住國申請移民的規定。
科德爾在書面報告中表示,為了阻止移民申請人挑選申請移民地點的行為,移民部規定:如果移民申請人欲在非原居住國遞交移民申請,必須在該國合法居住超過一年以上才可,否則必須回自己原居住國的加拿大使領館遞交移民申請。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這項新規定對于很多中國移民申請人將產生相當不利的影響,特別是一些赴加探親的老人。過去他們都是持觀光簽證,住了幾個月之后提出移民申請,F在他們將必須先回中國,才能再提出申請。
科德爾稱,有關禁止移民申請人在非原居住國申請移民的問題,移民部已經在新移民法第11條規定中闡明,而該項規定將于明年初全面執行。
據了解,這一規定對所有持短期簽證來加拿大后申請移民的人士都有很大影響。華裔移民業界人士表示,根據移民部新規定,持短期簽證來加者必須在加拿大居住超過一年以上才可提出移民申請,而目前短期簽證延期申請日趨困難,而且現在移民部不允許申請人以等待處理移民申請的理由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