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5日電 在私企工作的李小姐,日前到北京西城法院起訴,要求從事行為藝術的吳某及某藝術雜志賠償其精神損失10萬元。
據北京晚報了解,李小姐索賠的理由是吳某將其裸照發表在某藝術雜志上,從而對其肖像權構成侵犯。
李小姐訴稱,她和吳某是去年10月份經朋友介紹認識的,認識后吳就大談國外人體行為藝術,此前對何為行為藝術一竅不通的李小姐竟產生了為行為藝術獻身的想法。在吳的要求下,她答應讓其拍一些人體行為藝術照片,但雙方明確約定這些照片不能在國內發表和使用。但是,今年6月,對行為藝術已有點著迷的李小姐買了一本藝術雜志,發現該雜志上赫然刊登著自己的大幅裸體照片。
李小姐認為,吳某不經許可,擅自在雜志上刊登有其裸體形象的照片,嚴重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并給自己造成精神損害。西城法院目前已受理該案,并將擇日開庭審理。(李建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