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9日電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中共十六大的工作報告說,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861917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846150人。在受處分的黨員干部中,縣(處)級干部28996人,廳(局)級干部2422人,省(部)級干部98人。
報告說,1999年以來,紀檢監察機關收到的群眾檢舉控告信件逐年下降;人民群眾對反腐敗工作的認可程度逐年提高。據國家統計局2002年在30個省(區、市)隨機抽樣入戶調查,73.5%的群眾對反腐敗工作表示認可,69.1%的群眾認為腐敗現象已經在一定范圍內得到遏制,78.7%的群眾表示對反腐敗斗爭有信心。
11月14日,中共十六大通過決議,審查、批準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大會充分肯定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新華社今天全文播發了該報告。
中央紀委的工作報告總結了黨的十五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基本情況。報告指出,經過全黨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新的明顯成效,黨政機關和干部隊伍中腐敗現象蔓延的勢頭程度不同地得到遏制。主要表現在:廉潔自律工作不斷深化,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自覺性進一步增強;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加大,嚴肅了黨紀國法;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持續發展,一些部門和行業的風氣繼續好轉;改革體制機制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認真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提高了廣大黨員干部拒腐防變的能力;加強黨風廉政法制建設,保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依法有序進行;加強監督,推動權力沿著規范化的軌道運行。
報告總結了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基本經驗:必須始終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保證反腐敗斗爭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發展;必須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為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必須堅持反腐敗三項工作一起抓,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必須加強法制建設,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逐步納入法制化軌道;必須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必須堅持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全黨動手反腐敗的局面;必須堅持理論創新,用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指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的實踐。報告對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建議:深化改革,創新體制,不斷拓寬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的領域;加強理想信念和廉潔從政教育,牢固構筑抵御腐蝕的思想道德防線;發展民主,健全法制,使權力運行受到有效監督制約;繼續加強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維護黨紀國法的嚴肅性;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全面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適應新形勢的要求,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自身建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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