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1日電 昨日,重慶市首例“介紹賄賂罪”,在銅梁縣法院作出判決。銅梁縣平灘鎮中心醫院醫生汪應炳,成為“介紹賄賂罪”的首個被告。
銅梁縣法院審理查明,2000年3月,平灘鎮紅堡村村民汪培剛為辦理鄉村醫生資格證四處找門路。其父汪海江找到汪應炳。汪應炳在鎮醫院當主治醫生,有一些人際關系,便答應幫忙,但他提出,要拿點錢才能“擺平”。最后,汪應炳從汪江海處拿到4500元“打點費”。
據重慶晨報報道,汪應炳拿出2000元“打點”醫院的某領導,剩下的2500元揣進了自己的腰包。
同年6月,汪應炳在為另一村民何安祿介紹“關系”時,又以同樣手段獲得2500元。檢察機關還查明,汪應炳在為其他人“幫忙”過程中,多次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介紹賄賂共計人民幣13500元。
銅梁縣檢察院認為,汪應炳的行為除涉嫌詐騙罪之外,還觸犯刑法的“介紹賄賂罪”。于是,檢察機關首次以此罪名起訴。
銅梁縣法院經審理查明之后,支持檢察機關的起訴,以“介紹賄賂罪”判決汪應炳拘役3個月,緩刑5個月。另外,還以詐騙罪單處罰金3000元,兩罪并發,決定執行拘役3個月,緩刑5個月,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