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二日電(記者張素平)全國政協九屆十九次常委會今天通過了一項關于撤銷麥崇楷九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
該決定說,麥崇楷在擔任中共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高級人民法院長、黨組書記期間,個人受賄并伙同其子受賄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子經商獲取巨額貸款;道德敗壞,生活糜爛。中共中央紀委已決定開除其中共黨籍。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撤銷其九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