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4日電 臺灣“行政院長”游錫堃今日上午主持“行政院”會議,討論通過“大陸臺商春節返鄉項目”的航空公司申請“間接包機作業程序”確定:即日起受理申請,包機時間為2003年1月26日至2月10日共計16天。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根據“作業辦法”規定,申請“間接包機”的臺灣民航業者,往返航中均應停降香港或澳門。至于兩岸的停降點,在臺灣為桃園中正機場或高雄小港機場。在大陸方面則為上海的虹橋機場或浦東機場。
至于飛航架次與額度,“交通部次長”蔡堆稱,基于鼓勵業者服務臺商,便利返鄉的原則,因此,決定不限架次,盡量飛航,但是,申請時間必須在飛航日前10日提出申請。
據了解,受理乘客對象則以在臺登記有案的大陸各地臺商及眷屬。名單的審核,由“內政部”警政署辦理,具體名單由海基會與臺商協會聯系確定。業者應在預計起飛3天前,將經“境管局”許可的旅客名單補送民航局。
該“作業程序”最后指出,“本作業未規定者,依民航法、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等有關國際航線包機作業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