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5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日前強調,各商業銀行要切實貫徹落實已出臺的房地產信貸管理政策,嚴格審查住房開發貸款發放條件,調整和優化房地產貸款投向,加大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貸款投入,防止重復建設,防范貸款風險,促進我國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
這位新聞發言人說,1998年以來,隨著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國房地產信貸業務得到快速發展,對商業銀行調整信貸結構,支持城鎮居民購房,拉動住房投資,擴大國內需求,推動國民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是,部分地區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一些商業銀行擅自降低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甚至對個人首付款提供一定比例的無息貸款;對《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以下簡稱“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或采取變通方式,以流動資金貸款用于房地產開發項目。
更有甚者,一些房地產開發商以“假按揭”方式騙取或套取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為切實解決房地產信貸中存在的問題,中國人民銀行日前決定,對2001年6月以來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業務辦理情況進行檢查。
他介紹說,此次檢查的重點包括:一、是否對“四證”不齊備的房地產項目發放開發貸款;是否放松貸款條件,在開發商自有資金沒有達到開發項目總投資30%的情況下發放住房開發貸款。
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是否有違反《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零首付”、降低首付款比例或其他變相違規行為的問題;購買期房的,是否符合多層住宅主體結構封頂、高層住宅完成總投資的三分之二的規定,是否嚴格執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有無擅自提高或降低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水平的行為。
三、個人商業用房貸款是否嚴格執行抵借比不得超過6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商業用房應為現房的規定。
四、商業銀行分行是否存在逃避其總行授權、授信額度的規定,以流動資金貸款替代住房開發貸款,向開發商發放貸款的行為等。
他說,通過這次檢查,要進一步完善房地產貸款管理制度,監督商業銀行認真落實房地產信貸管理政策,防范各種潛在的金融風險,促進我國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
新聞發言人最后強調,人民銀行將繼續堅持擴大內需的方針,認真執行穩健貨幣政策,促進國民經濟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