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3日電 臺灣“立法院”今日上午通過修正“國防法”,規定“國防部”每年的“總預算書”必須連同“中共軍力報告書”一并送交“立院”審查,以加強立法院審查預算的能力。
這份所謂的“國防法”中明定,“中共軍力報告書”內容必需包括“臺海安全情勢”、“中共對臺戰略”、“中共戰略武力與傳統武力的規模部署位置”及“對臺灣威脅”等4點分析。
此外,“國防法”規定,“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報告”也要同“中共軍力報告書”一并送交“立法院”審查。
“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報告”則必須加強分析“未來五年國防預算分配的草案”、“國防目標的設定及評估”、“兵力結構”、“基礎成本效益分析”、“軍事裝備與科技的獲得及移轉的中長程計劃”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