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3日電 據《財經》雜志報道,轟動一時的劉曉慶偷逃稅案日前基本查清,北京市地稅局稽查分局專門人員經過半年多的艱苦工作,終于查實:從1996年開始,劉曉慶公司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成本、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等手段進行偷稅,偷逃所得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多個稅種。有消息稱,專案組從劉曉慶公司賬面上查實偷逃稅金額196萬元。
如果劉曉慶果真偷逃了196萬元稅款,偷稅罪名是否成立?會受到什么刑罰?就此問題,北京青年報記者采訪了北京中兆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公衛。
朱律師說,僅憑196萬這個絕對數字還很難認定偷稅罪。按照法律規定,對偷稅罪定罪量刑的依據除了偷稅的絕對數額,還有其占應納稅總額的比例。偷稅數額占應納稅款的10%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才構成偷稅罪。如果劉曉慶的應納稅數額比較大,超過1960萬,偷稅所占比例不足10%也不能定罪。如果劉曉慶偷稅的比例超過10%,偷稅罪罪名成立,根據情節不同,也有兩個量刑檔次: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不滿30%并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30%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最新出臺的涉稅案件司法解釋規定,偷稅行為跨越若干個納稅年度,只要其中一個納稅年度的偷稅數及百分比達到刑法規定的標準,就構成偷稅罪。朱律師個人認為,劉曉慶構成偷稅罪,且被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