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十二月十四日電 (記者鄭珊云)福建省經濟體制改革與對外開放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陳樺今天在此間說,福建省行政審批制度經過兩輪改革,目前省級政府部門減少審批等事項達百分之四十點四,加上審批轉核準、轉備案事項,改革面達五成五以上。
據悉,改革前,福建省省級政府部門共有審批等事項一千九百八十一項,經過兩輪改革,共取消審批等事項六百零六項,加上審批轉備案等,改革審批等事項八百三十六項,目前保留審批等事項為八百九十六項。同時,九個設區市共改革審批等事項五千二百六十四項,平均保留審批等事項為五百五十九項。
陳樺說,福建省將圍繞著轉變政府職能,爭取在明年春節前再減少一批行政審批事項。要引入市場機制改革審批制度,對完全可由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審批事項,政府不再進行審批,通過制定相應的法規,依法保障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同時,有重點、有選擇地將政府的部分審批職能轉移或委托給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并探索下放行政審批權限,減少審批層次。
陳樺表示,福建省還將推動行政審批收費改革,重新核定行政審批收費項目,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堅決予以取消。同時加強對行政審批的有效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