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9日電 12年前的今天,黃浦江畔響起上海證券交易所第一次開業鑼聲。從某種意義上說,上交所走過的12年也就是中國股市發展的12年。
以下為上海證券交易所12年大事紀要。
上海證券市場大事紀要
1990 11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同年12月19日開業。
1991 開業第一年,民眾借身份證排隊購買原始股
1992 上市股票股價每日漲跌停限幅統一從1%調整為5%,股票買賣以每100元面額為一個交易單位,實行整數交易
1993 與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聯合組建的上海證券信息中心正式運營,上海證券報獲準成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報刊,衛星數據廣播系統正式投入使用,上海證券大廈奠基
1994 實行信息即時披露制度,上海證券交易所與廣州青島、安徽湖南江蘇、浙江、西安證券交易中心聯網交易成功,聯網中心已達15家
1995 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A股自動查詢系統,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確定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為結算代理銀行和托管銀行
1996 上海證券交易所起調整股票行情發布方式,由原按股票代碼順序發布改為按股票分類方式發布,正式實時發布“上證30指數”,對證券交易方式作重大調整,即由原來的有形席位交易方式改為有形無形相結合、并以無形為主的交易方式
1997 上證所對股票(A股)、基金類證券的交易實施公開信息制度國務院證券委、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國家經貿委規定,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自1997年6月6日起,停止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各地證券交易中心的證券回購和現券交易,并決定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開辦債券回購和現券交易業務,國務院決定將上證所劃歸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
1998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正式生效,上證所即日起對股票等記名證券的委托買賣實行全面指定交易,《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試行辦法》正式生效
第一批證券投資基金啟動,基金金泰在上證所上網發行
中國證監會下發《關于停止發行公司職工股的通知》,決定自1998年11月25日起,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一律不再發行公司職工股
1999 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該法于7月1日起實施
上證所發布《關于股票暫停上市后特別轉讓事項的通知》,對暫停上市股票在每周五實行"特別轉讓"
中國證監會轉發中國人民銀行《證券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規定》和《基金管理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規定》,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獲準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
2000 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十周年中國證券市場投資者開戶總數突破5000萬關口,滬深股市上市公司突破1000家,我國上市公司數躍居世界前十名
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的措施正式實施,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調整證券投資基金認購新股事項〉的通知》,新股發行不再單獨向基金配售股票
發行方式再度完善,中國證監會頒布“網上證券委托暫行管理辦法”
中國證監會公布《開放式基金試點辦法》
2001 中國證監會宣布上市公司季報披露制度將實施,要求從明年第一季度起,所有上市公司必須編制并披露季報,信息披露執行新會計準則
PT水仙正式退市,這是上海證券交易所自開市以來上市公司數量的首次減少,從608家減為607家
B股市場對境內居民全面開放,B股指數創出歷史新高,上證綜合指數創出2245.43點的年內新高,該點位同時也是歷史新高
中國首只開放式基金華安創新獲準成立
中國證監會宣布停止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出售國有股
2002 被國際交易所聯合會接納為正式會員
中國證監會決定自1月1日起取消PT制度
7月1日起正式推出的上證180指數
QFII制度出臺
上海證交所接納日本野村證券上海代表處為首家特別會員,批準日本內藤證券直接辦理B股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