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2日電 北京一個星期不到已經發生了兩起因跳軌自殺而導致地鐵停運的事件。這兩次列車的停運已經影響了幾萬名乘客的乘車。為此,北京地鐵方面呼吁,能不能像上海、廣州一樣成立一部《地鐵法》,讓故意跳軌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從而保障乘客的利益。
北京娛樂信報今天的報道說,據統計,今年以來,由于自殺或其他原因造成地鐵停運的事情已發生多起。其中比較嚴重的五次停運,有兩次是有人跳軌自殺,兩次是有人進入隧道,還有一次是乘客越過黃線失足落軌導致的。列車頻繁停運,先后有幾百萬乘客的乘車受到此事件的影響。
今年6月,一位女乘客跳軌后被列車撞傷,地鐵為此停運32分鐘,其中晚點19列,取消9列,整個上午列車間隔都不正常,60多萬人乘車晚點。
據介紹,北京地鐵現在每天客流130多萬,對于自殺跳軌這樣的突發事件,地鐵方面的確很難防范。
地鐵運營公司有關負責人說,“我們曾經也想過像國外一些地鐵那樣,裝上感應式的玻璃幕墻,人只要一靠近危險段,幕墻就會自動彈出,防止乘客掉下地鐵。但這種想法對現在北京地鐵而言顯然不太現實,當務之急應該是盡快制定一部專門的地鐵法規。”但他表示,不排除今后建設新地鐵線路時安裝玻璃幕墻的可能性。(張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