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日電 江南水鄉浙江竟亦成為水資源較為緊缺的省份。中國第一個規范水資源管理地方性法規——《浙江省水資源管理條例》已于1日開始施行。
據中國廣播網報道,浙江人均水資源比全國人均資源量少8%,僅為世界人均數的1/4。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該省水污染日趨嚴重,大量生活和建筑垃圾棄于河道,水生態環境惡化,優質飲用水源成為稀缺資源。全省70個城市的供水水源有45個遭到污染,縣以上105個自來水廠中有25個已搬遷或正在搬遷。
《浙江省水資源管理條例》規定:禁止在水庫庫區保護范圍內采挖和篩選砂石、礦藏;禁止向河道、湖泊、水庫等水域拋撒垃圾、動物尸體和其他污染水體的物體;畜禽養殖場和農副產品加工單位產生的廢污水,未經處理達標,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湖泊、水庫等水域;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禁止圍湖造地,已經圍墾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有計劃地退地還湖。禁止擅自填埋或者圍墾河道、水塘、濕地。利用水域從事旅游開發的,應當符合水功能區劃和水環境保護功能區劃的要求,并不得污染水體和影響行洪安全。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個人和單位,將視情節處以五十到五萬元的罰款。
《浙江省水資源管理條例》還規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水量水質監測結果應當按國家規定向社會公開。對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以及工程管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水資源管理不作為行為,要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按照《浙江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浙江省已經在近日已經下發了切實加強地下水管理的通知,對杭嘉湖地區超采地下水區域限采和禁采地下水、合理利用地下水、制止地面沉降作出了要求。同時,省有關部門已經就《浙江省占用水域管理辦法》和利用市場機制實現跨縣市引供水規劃展開調研。(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