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日電 新華網今天在一篇題為《北京 武漢 長春連線報道:在校大學生可否結婚?》的報道透露,目前,教育部正在對大學生學籍管理包括大學生在校期間能否結婚等方面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將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訂新的規定。
報道說,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高等教育事業發展很快,招生規模迅速擴大,取消了報考大學的年齡限制,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正在不斷改進。
以下是該報道全文:
有關高等學校在校本科生不能結婚的規定在中國已經實施了10多年,但自從去年高校錄取新生取消了年齡和婚姻限制后,“在校大學生可不可以結婚”在中國高校引起爭論。
1990年,由當時國家教委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被退學的學生均不許申請復學。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司長瞿振元表示,新的高校管理規定正在醞釀之中,大學生可否結婚應由高校自行決定。規定尚未正式修改,多方觀點已在媒體遍地開花。因其涉及教育、法律、道德、經濟條件等中國特殊國情,社會各界眾說紛紜,看法不一。
大學生能否兼顧家庭與學業?
在采訪的所有人中,對此反應最強烈的是一些在校大學生的家長。他們認為,如果允許結婚,對“孩子”的成長并沒有多大益處。一些人認為這將使自己對孩子的管教更難,一些人更擔心如果孩子因此而出現一系列后果怎么辦。
現有女兒就讀大學的政府職員曾女士說:“如果大學生在學校組建家庭,將會給高等教育制造巨大混亂,婚姻家庭的拖累會大大限制知識的獲取和自身素質的提高,校園里將擺不下一張平靜的書桌。”
東北師范大學法律系教授王景斌說:“在現有單一的教育制度下,結婚對大學生不利,結婚就要面臨生活、生育、就業等一系列問題,這與現有的校園體制和就業體制是相沖突的。從道德角度上講,中國大學生大多還寄生在父母的供養之下,本身就由父母提供學費,再結婚,無疑又增加了父母的負擔。”
但一些北京的學生表示,不能一慨而論,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現在大學生經常參加各種社會實踐,有一定積蓄的也不在少數。如果處理得當,結婚并不一定會影響學習。夫妻之間互相鼓勵互相幫助,倒是有相得益彰的好處。
高校有權限制大學生婚姻自由嗎?
曾參予中國《婚姻法》修改工作的武漢大學婦女研究中心主任羅萍教授認為,在校本科生最好還是不要結婚,但達到了法定年齡的大學生要結婚,校方也不宜過多干涉,畢竟國家的《婚姻法》是沒有限制大學生絕對不允許結婚的。
對于高校多年來對學生不能結婚的規定,一些大學生表示了不滿。北京大學社會學系的王忻說:“大學生幾乎都滿18歲了,既然已經成年,就該享有公民權利。”廣州一位高校學子說:“盡管我們中絕大多數都不會在校結婚,但決不代表學校有權限制我們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修改這一規定體現了法治的進步。”北京律師協會副會長徐家力說,中國高校的體制目前還是一種大學校、小社會,部分高校在對待大學生能否結婚的問題上,其出發點還是一種“情理管理”,而不是從法律角度考慮問題。
高校鼓勵大學生就讀期間結婚嗎?
中國大多數高校對“在校大學生能否結婚”持十分謹慎的態度,一些學校說,對于特殊情況,校方會慎重考慮,但一般情況下,是不會鼓勵學生在就讀期間結婚的。北京一些院校稱,學校的限制主要是從學生的學業和人生發展考慮的,這種規定對于大多數學生來說并不算束縛。
北京師范大學的一位教師介紹說,目前大學生進校時不到20歲,一般要到大四才到法定婚齡。極個別學生有結婚的愿望,往往原因非常特殊:有的是希望帶戀人一同出國,有的是因對方年齡較大。
武漢大學曾是最早作出過積極反響的學校之一,但由于各方看法不一,目前沒有實質性進展。武漢大學學生工作部主任劉朝暉說,大學生可否結婚,校方領導層目前還存在爭議,還沒有明確出臺任何根本性變革的措施。武漢大學黨委副書記郝翔說,大學生已到適婚年齡,只要不違背法律法規,他們提出結婚請求,學校不必橫加干涉。但他同時也指出,大學生處在學習的大好時機,理應倡導晚婚晚育。
學生愿意大學期間結婚嗎?
在記者調查采訪的多數長春大學生中,認為這一規定與自己無關或者離“我們很遙遠”的學生占大多數。東北師范大學政法學院三年級學生許楠說:“這條法規和我們的關系不大。就規定而言,它和我們的關系看上去很密切,但在我們多數學生中,根本沒有將結婚提到議事日程上來。”
一些大學生說:“即使校方允許學生結婚,按照我現在的經濟能力和心理承受力,也不會結婚的,結婚太累人了。當前首要的任務是完成學業。”
武漢大學哲學系碩士萬松說:“隨著社會發展,人的生理心理成熟年齡提前了,戀愛結婚是人之常情。”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高等教育事業發展很快,招生規模迅速擴大,取消了報考大學的年齡限制,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正在不斷改進。目前,教育部正在對大學生學籍管理包括大學生在校期間能否結婚等方面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將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訂新的規定。(完)(來源:新華網 作者:戴勁松 馬揚 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