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于汽車質量鑒定的游戲中,汽車廠家“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因為汽車“三包”政策的缺失,使得消費者遇到質量投訴時,維權舉步維艱,中國汽車維權也保持著“只修不退”的怪現象。
受6月發生的一系列召回事件影響,這一現象有望在今年年內得到改變。在6月23日舉行的“鼓勵轎車走進家庭”政策實施十周年研討會上,有關專家透露,《缺陷汽車召回管理規定》正在進行修改,未來有望從部門規章升格為行政法規或法律。
6月幾成汽車召回月
繼去年豐田“召回門”之后,汽車召回事件愈演愈烈,今年6月幾乎成了不折不扣的“汽車召回月”。
最新一起召回事件的發起者是神龍汽車。6月29日,神龍汽車按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遞交了召回報告,稱由于冷卻風扇存在隱患,決定召回部分1.6升世嘉,這批車輛為2009年8月31日至2010年3月3日生產,涉及車輛53459輛。
在此之前,國內車市上演了一輪令人們眼花繚亂的召回大潮。從本田、雷諾、克萊斯勒到斯巴魯、通用、起亞,諸多品牌的召回,使得涉及車輛從國外到國內,低端到高端,讓6月可謂是不折不扣的汽車“召回月”。
“變速箱有異響,而且還經常熄火!遍L沙一名購買了某合資品牌車輛的消費者張先生表示,去年年底買到這臺“問題車”后,商家“只維修不退車”的態度,讓他來回折騰多次,飽受折磨。但由于無法可依,他只能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張先生無奈地說:“現在開的不是汽車,是煩惱!”
“這與國內汽車市場缺乏明確的維權機制,私家車消費者維權艱難有著必然的聯系!狈山缛耸勘硎荆渲凶铌P鍵的就是汽車“三包”政策的缺失,這直接影響著汽車購買者維護自身權益。
其實,早在2004年12月30日,國家就針對《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汽車三包”)進行了公開征求意見,不過,這一草案至今仍然是個傳說。
維權退車無法律保障
一系列眼花繚亂的召回事件中,人們開始探尋原因。是汽車產業大規模制造惹的禍,還是企業自身改變了意識,自覺加速了召回的主動性?業內人士認為,“被召回”事件背后,應該深思的是中國召回制度中仍存的大規模留白。
一旦出現質量糾紛,必須經過專業機構的鑒定。但據了解,具備國家級汽車檢測資質的機構目前在全國只有5家,一旦汽車發生質量問題,一般只能由生產企業自行檢測,這就很難保證檢測結果公正、客觀。
《2009年度中國汽車產品質量與服務質量投訴分析報告》顯示,去年中國汽車用戶的投訴同比上漲40%,其中對汽車產品質量的投訴高達46%,幾乎與車企的產銷增長同步。
目前,各大車企普遍采取的法律依據是2004年10月1日起實施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該《規定》由國家質檢總局、發改委、商務部和海關總署聯合公布,針對企圖隱瞞缺陷的汽車制造商制定了“懲處”辦法,除必須重新召回、通報批評外,還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不可否認的是,這最高3萬元的處罰金額,對于汽車廠家而言,甚至不及“九牛一毛”。與此形成強烈對比的是國際市場。在美國,這一標準是1500萬美元,如果廠家隱瞞嚴重質量缺陷及真相的,其負責人可能被判處15年的刑期,廠家可能被罰款1500萬至上億美元。
“中國汽車召回制度留白,同時,與召回相關的法律制度目前在中國仍缺乏約束力。在國家質監部門認定缺陷產品的時間上,也沒有明確的限定。”汽車分析師賈新光表示,中國目前在召回制度上的設計存在空白,在認定流程的時間限定上,也需要不斷完善。
新規處罰或升格數十倍
據透露,在一份已遞交的“新規”送審稿中提出:“生產者違反規定,構成產品質量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逾期仍未改正的,可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生產企業拒不承擔責任,將受到貨值金額三倍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吊銷許可證證照、撤銷認證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此,專家表示,汽車召回新規有可能從一個國家質檢總局設定的部門規章,最終升級為國家行政法規或法律,因此違規汽車企業在支付罰金的同時,還要承擔民事甚至刑事責任。
“相關職能部門應盡快出臺汽車‘三包’規定,切實加強對汽車生產和銷售行為的管理規范!比珖嚫呖萍籍a業服務委員會副會長陳東升也認為,汽車“三包”可以量化,譬如發動機維修三次還沒修好就換發動機,需要探索一個可執行的“三包”方法。
[召回現狀]
進口車國產車平分秋色
本報長沙訊 進入2010年,國內車企召回事件也趨于頻繁,由此引發了人們對汽車質量及汽車召回的更多關注。據公開數據顯示,今年1至5月,國內共實施汽車召回33起,召回車輛已超過58.5萬輛,實施召回的汽車包括了戴姆勒、凱迪拉克、沃爾沃、通用、福特等跨國汽車品牌,也包括了東南汽車、長城汽車等自主品牌。
其中,包括合資車和自主品牌在內的國產汽車占了絕大部分,約有55萬輛。如果單就召回的廠家數量來說,今年以來,進口車與國產車幾乎平分秋色。
據悉,2009年我國共召回問題汽車136.1萬輛,其中國產汽車召回的數量為127.98萬輛,占了召回總數絕大部分。從召回的批次來看,2009年共召回56次,其中國產汽車召回的批次為28次。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自主汽車品牌召回的次數卻不算多。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汽車召回管理部負責人稱,從2004年我國正式實施問題汽車召回制到2009年間,自主品牌轎車的市場份額從20.6%上升到29.7%,銷售數量也從46.25萬輛增加到221.73萬輛,但是只有七個自主品牌有過召回歷史,相對來說,中國自主品牌轎車的召回次數還是比較少的。
[新規探源]
豐田“召回門”是導火索
本報長沙訊 無論汽車“三包”政策何時出臺,這場車企與相關部門之間的博弈,都與今年年初的豐田在美大規模召回事件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根據《美國法典》第49編第301章中對于“缺陷與違規賠償”中的“賠償方式”的規定,如果機動車或配件存在缺陷,可供制造商選擇的賠償方式包括修理機動車、以等價機動車更換、減去合理折舊退車等。“制造商賠償規劃”條款規定,機動車制造商應該賠償購買者在修理、更換、退車等期間內帶來的成本。豐田在美不僅補償了消費者,還接受了美國政府1600萬美元的重罰。
2004年我國實施缺陷汽車召回制度以來,至今總計召回缺陷汽車317萬輛,涉及50多家國內外汽車制造商的近200款車型,召回次數達207次。(記者喻志科)
參與互動(0) | 【編輯:陳鑫】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