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鈴木凱澤西中外有別的召回事件,讓業界對國內汽車產品召回制度的關注再度升級。
在種種關注下,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消息稱,《汽車產品召回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已出臺。這是自2004年我國開始實施汽車產品召回制度以來,在相關政策法規上的重大突破。
鈴木凱澤西召回“中外有別”的情況,以后或將不再上演。
凱澤西召回凸顯制度缺陷
由于副駕駛座手套箱蓋會在碰撞事故中意外彈開,極有可能對副駕駛座乘員身體造成傷害,近日,鈴木汽車宣布將在全球范圍召回5107輛凱澤西轎車。本次召回的車型產于2009年10月13日至2010年5月31日,美國市場涉及約2000輛。
7月2日,凱澤西正式在國內上市。雖然在新聞發布會上,鈴木(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樽本浩司表示,本次召回車型并不涉及國內市場,但他對于產品不涉及中國市場的解釋卻模糊不清。
樽本浩司說,在美國召回的凱澤西與進口到中國的車輛不同。但在發布會現場,鈴木向媒體提供的產品資料中卻明確寫道,引進中國銷售的凱澤西與在美國銷售的車型具有同樣的品質。隨后,樽本浩司為了說明問題,又舉例進一步解釋了為何會出現這種不同,但仍然讓人費解。
新規對廠商震懾加大
凱澤西召回“中外有別”的情況或將隨著 《汽車產品召回監督管理條例》的實施成為歷史。
此次出臺的 《汽車產品召回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加強了對汽車生產商的約束和處罰力度,與2004年10月實施至今的 《缺陷汽車召回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相比有了較為明顯的補充及改善,將對車企形成較大的震懾。
首先,將國內召回的相關政策規定的適用范圍擴展至進口廠商。今后,在涉及召回問題上,純進口車與國產車型將一視同仁,上述凱澤西在全球召回而歧視中國消費者的事件,或將不會再發生。
第二,確認缺陷立即停產停售,不再像以前那樣有10天的緩沖期。
第三,罰款額度大幅提高。征求意見稿大幅提高罰款額度。對于故意隱瞞、虛報或者以不當方式處理汽車存在缺陷的,未構成違法的將處以貨值金額的2%以上50%以下的罰款。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主管部門有權進入生產者、進口商或者境外生產者在境內的代理商、銷售者、修理者、租賃者等相關經營者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調查;必要時,查封、扣押可能存在缺陷的汽車產品。
召回制度仍有不足
在資深行業人士賈新光看來,此次征求意見稿雖然加大了對汽車生產廠商的震懾力度,但在部分具體問題上,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
他表示,“雖然對缺陷產品拒不召回的廠家的處罰力度加大了,但最大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相關部門監管不力,消費者投訴無門,只能向廠家反映問題。但涉及到實際利益,問題往往在廠家這里就被掩蓋了。而監管不力的另一個表現就是廠家歡迎召回,抵制‘三包’,在召回行為中廠家擁有主動權。”
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政策研究副主任王宏則認為,雖然該征求意見稿仍然存在諸多不足之處,但業界對此應該從積極的角度來看待,“這是一個進步”。
他表示,“其實在各行各業都存在召回的問題,只不過汽車行業召回的影響比較大,大家比較關注。今年年初,豐田在全球大規模的召回事件對該意見稿的誕生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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