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消費者李先生花了40多萬元購買了一輛高級轎車,回家后李先生并未發現車子有什么問題,直到車輛行駛了5000公里后,李先生到4S店首次保養時,才發現原廠配置的備用輪胎比原胎窄,而且結構、花紋也與原胎不一致,且備胎的時速僅限80公里。這樣偷工減料的行為讓他大失所望,李先生要求4S店和廠家為其更換同尺寸的備胎,遭到拒絕。無奈之下,李先生向有關部門投訴。
接到投訴后,有關部門立即展開調查,結果發現,備胎比原胎小這是業內見怪不怪的“潛規則”。無論是七八萬元的經濟型轎車,還是數十萬元的高檔車,多數品牌都采用了小號備胎。
【點睛】針對備胎比原胎規格小的問題業內說法不一:
廠家 這是國際上一種不成文的慣例,尤其歐美車的備胎多數采用小號車胎,有的還采用黃色等區別于正常輪胎的顏色以提醒車主不要把備胎當作常用胎來使用。另外,轎車備胎是一種贈送行為,只可以短時間內作應急使用,是否使用全尺寸備胎由汽車生產廠家決定。
專家 “瘸腿”車不安全。縮水的備胎一般都是用在低端車上,備胎的橡膠、鋼絲的標準都低于原胎。如果換上縮水版的備胎,車輛就會像瘸了一條腿的桌子一樣高低不平。低速時尚能使用,但在高速行駛時就會發生不穩的狀況,特別是在夏季,一旦備胎里的氣壓很足就會有爆胎的可能。另外,如果車主在高速路上使用這種備胎,在高速過彎時還有翻車的可能。
有關部門 潛規則不利于行業發展。在購車消費過程中,消費者缺乏知情的權利,更沒有話語權,是真正的弱勢群體。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一部專門的家用汽車產銷類法規,消費者在購車時的合法權益很難得到保障。長此以往將影響消費信心指數,對汽車工業發展十分不利。
參與互動(0) | 【編輯:李建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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