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長補短無法取代傳統汽車
我國的新能源汽車可分為新型燃油、燃氣、生物燃料、醇醚燃料以及電動5大類。其中油、電混合以及純電動汽車,將成為新能源汽車今后最集中的發展類型。
王秉剛表示,一個新的能源與驅動技術能否具有推廣優勢,需要有四個要素:即能源可獲得性、環境友好性、經濟性和使用方便性。對于電動汽車,前兩項毋庸置疑,后兩項目前的問題仍然很多。要使推廣電動汽車取得成功,必須大幅度降低消費者的購車與使用成本,盡可能改善充電方便性。
王秉剛還認為,受電池能量密度與價格的限制,同樣重量與成本的電動汽車達不到傳統燃油汽車的性能,即使將來電池能量密度有所提高,也有可能帶來安全性與成本的挑戰,也就是說,具有實用性的新體系動力電池開發,尚不是短時間能夠實現的。
而混合動力技術與先進內燃機技術被作為現代汽車動力系統革新的兩個重要方向,目前我國汽車企業也正加大對混合動力汽車的投入。
燃料電池汽車的技術也在快速進步,但燃料電池汽車需要建設專用的加氫站,氫氣的運輸、存儲還有難點。
綜合上述考慮,王秉剛建議,在目前和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新能源汽車還不能完全替代傳統的燃油汽車,合理的方案是,幾種汽車取長補短,共同構建未來新的道路交通結構。如活動范圍在10公里以內,建議采用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微型電動三輪車;活動范圍在50公里以內,建議采用微型或小型電動汽車;活動范圍在100公里范圍,建議采用插電式混合動力或增程式電動汽車;而活動范圍在100公里以上,建議采用燃油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液化天然氣汽車。(高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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