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駕車一次,交強險上浮10%;醉酒駕車一次,交強險上浮20%。一年累計上浮率不超過交強險60%,“醉司機”最高要多掏570元。從5月1日起,四川省便實施酒駕掛鉤交強險措施。昨日,四川省保監局信息反饋顯示,從5月1日至今,四川省已有34起因酒駕相關違法行為致被駕機動車輛次年的交強險費率上浮。
據了解,目前經過聯調測試,省交警部門與省保監局實現了數據交換平臺對接,這為今后交警把其他違法行為與交強險掛鉤的措施又進了一步。
酒駕的代價 43人交強險已經上浮
四川省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7月下旬,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通過數據傳輸平臺成功向四川省保監局保險平臺傳輸與酒后駕駛相關的違法信息1905條,其中酒后駕駛違法信息1445條、醉酒駕駛違法信息460條。
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我省有1445人次年的交強險將上浮10%,460人的交強險上浮20%。其中,43人的交強險已經上浮了10%或上浮20%。省交警總隊并未透露,43人中上浮20%的比例有多少。
不過,該負責人表示,這43人的保險正好在7月前期,7月底買交強險時已經付出了比正常駕駛員更大的代價。
信息平臺建立 交通違法與保險費率掛釣
據了解,這個車險信息共享平臺經過1個多月聯調后,保監公司將機動車投保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等相關信息及時提供給交警部門,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也將通過數據交換,向車險信息平臺提供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等相關信息,確保信息共享平臺的及時更新。
另外,交警在查處酒后駕駛違法行為時,應口頭告知被處罰人全省實施該項制度的相關標準,各保險公司應書面告知投保人,上一保險年度內被保險機動車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信息記錄和浮動標準。
四川省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共享平臺建立不久后,將闖紅燈、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納入掛鉤項目。據介紹,目前部分省市已經率先啟動了機動車輛聯合信息平臺,試行保險費率與交通違法記錄掛鉤的費率浮動機制。該機制實施后在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方面取得了明顯效果,同時也給安全駕駛的車主帶來了好處。據這些省市交警部門統計顯示,51.03%的車主享受到了費率優惠,只有10.26%的車主因駕駛記錄、事故記錄差而被提高了費率。
案例說明
事故+酒駕保費最高上浮90%
四川省保監局財產保險監管處監管一科科長王雪梅介紹,根據2007年7月1日出臺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如果上一年度發生兩次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費率就要提高10%;上一年度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費率將直接提高30%。“新制度實施后,交強險費率實行了‘事故與酒駕’的雙掛鉤。”王雪梅說,這意味著,兩方面的浮動費率將相加。例如:李四將車借給了張三駕駛,一年內,張三駕駛該車已經有了3次飲酒駕駛的違法記錄。可在年底期間,李四又以醉酒駕車行為造成交通事故,且導致對方死亡。那么,李四的親友要使用該車,在次年為該車購買交強險時,費率將面臨上浮30%(事故責任方導致死亡事故)+上浮10%(飲酒)+上浮10%(飲酒)+上浮10%(飲酒)+上浮30%(醉酒)等累計90%的高壓線。
特別提醒
如果上一年度發生兩次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費率提高10%;上一年度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費率提高30%。(丁寧 章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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