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汽車近日發布公告稱,擬與哈飛和昌河分別簽訂技術許可、技術服務及生產協作框架協議,許可其生產長安品牌的汽車產品并為之提供技術服務。
根據長安發布技術許可框架協議,長安汽車將會提供給哈飛和昌河用以生產的技術資料,由于該資料內容中有的部分屬于長安自主知識產權,所以昌河和哈飛在生產相關車型后,將會向長安汽車支付相應的技術轉讓費和提成費,這種合作類似于代工生產,但不同的地方就是哈飛和昌河今后可以在自己的渠道里銷售擁有長安技術知識產權的產品。
此外,長安汽車將根據哈飛汽車、昌河汽車的委托,為其提供新產品開發及原有車型改款、改型等技術開發服務,兩者按照長安汽車的相關開發級別的研發成本標準為基礎,向長安汽車支付相應技術開發費用。從該項公告看,長安汽車將有獨立的研發機構應對哈飛、昌河乃至長安方面的技術改進需求,大長安的思想在這項協議中得以體現。
在品牌生產方面,長安汽車將委托哈飛汽車、昌河汽車代工生產其部分汽車產品項目。其中,2010年長安汽車現擬將以每輛車600至700元的代工費委托哈飛汽車生產不超過2.1萬輛的微車產品。(記者 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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