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裁決美方須停止征收反補貼稅
經過馬拉松式訴訟,中國輪胎業終于松了一口氣。近日,美國國家貿易法庭判決,中國河北興茂公司以及天津聯合輪胎橡膠狀告美國商務部勝訴,美國商務部對中國產輪胎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不合法,必須停止相應行為。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判發不僅對這兩家企業有利,也將對我國其他企業起到示范作用。
美商務部自擺烏龍
據了解,2007年6月,美國愛荷華州TitanTire公司、美國勞工聯盟向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申訴,指中國進口的部分非公路用輪胎,由于獲得補貼在美國低于正常價值傾銷,對美國相關產業造成損害。當年7月30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某些非公路用輪胎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2008年9月4日,美國商務部公布終裁結果,認定中國河北興茂輪胎有限公司的傾銷幅度為29.93%,補貼率為14%。
隨后,中國河北興茂公司以及天津聯合輪胎橡膠向美國國家貿易法庭提出訴訟,狀告美國商務部。據本次法院裁決,美國商務部對中國輪胎同時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做法構成了重復征稅。因為反補貼稅是針對市場經濟國家的稅種,美商務部將中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就必須放棄對中國產品征收反補貼稅。
判決或起示范作用
據中方代理律師丹尼爾·波特表示,美商務部敗訴的原因是既將中國視為市場經濟,又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看待,無法根本搞清在同時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時,是否存在雙重征稅。這也是美國商務部在許多類似針對中國產品的案件中,經常采用類似的做法。
分析人士指出,本次案件的勝訴,不僅對兩家生產非公路輪胎企業有利,對于其他中國出口企業有著示范作用。中國企業在遭遇美方不合理貿易調查,將懂得運用WTO規則,積極應訴,維護自身權利。
不過,中方代理律師表示,由于案件影響較大,美國商務部或將向美國上訴法院上訴。(郭小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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