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10月15日,據國稅總局網站消息透露,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車船稅法(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期將進行首次審議。我國車船稅新政將分為7個梯度按照排量進行征稅,與現行政策相比,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車稅負減輕,主體乘用車車型稅額適當提高,大排量乘用車稅負則大幅增加。按照不同排量實施階梯式征稅,其目的就在于鼓勵發展小排量汽車,引導消費者節能減排。
由于原定于8月上會的車船稅法被推遲審議,那么今年內車船稅法獲得通過的可能性就變得很小。車船稅法將可能在明年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上獲得通過。
目前規范車船稅征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是于2007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該暫行條例將原“車船使用牌照稅”和“車船使用稅”合并為車船稅,在稅目分類、稅額標準等方面進行適當調整,并且隨交強險征繳。這次合并使得原來的車船使用行為稅變成了車船財產稅。由于車船稅的征收未與乘用車排量掛鉤,使得該稅種在引導節能減排方面的作用并不明顯。現行的車船稅作為一種財產稅,其稅基相對穩定,稅額適中,立法的條件基本成熟。
近日,關于車船稅改革再次挑動了大家的神經。由于現行車船稅的征收未與乘用車排量掛鉤,使得該稅種在引導節能減排方面的作用并不明顯。因此,此次改革所要達到的目標是通過梯度來調節人們的購車導向,鼓勵人們購買小排量車,培養理性的汽車消費意識,促進節能減排。但此舉究竟能有多大效用?
“不差錢”者 不痛不癢?
大排量車的消費群體多屬“不差錢”者,他們追求的更多是動力、個性,已經超出了汽車的基礎需求層次,因此,稅負的提升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成本,本質上很難改變他們的選擇。SUV近年來的持續熱銷、逆勢增長也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小排量的激增也會增加交通壓力
稅負的下調只會讓小排量車的購車門檻再度降低,從而刺激有初次購車需求的消費者,和2009年購置稅下調刺激小排量車的熱銷效果一樣。但是也有專家提出,小排量車銷量的激增必然又將加大交通壓力,很難說對“節能減排”有多少實際效用。
不只是錢 “意識”的問題更重要
很多小排量車因為車主的使用不合理往往比大排量車的排放還嚴重。而因為整體環保意識的欠缺和個人素質的參差不齊,也導致了現今普遍存在的交通困境。因此,僅僅依靠“錢”的調控,往往治標不治本,提升消費者的“環保意識”,讓車主能時刻警醒自己,合理用車,提高駕駛技巧,更能達到目的。
“面子”問題與打造自主“精品”小排量
由于國內外汽車消費文化的差異,雖然近年來小排量汽車有多種優惠政策的激勵和低成本的優勢,但是很多消費者在選擇時還是他們寧愿多花幾萬元或十幾萬元買“體面”的大車。在人們的印象中,小排量車在當前還沒有脫離“廉價低質”。不可否認,很多小排量車的質量和服務水平還不過硬,一些廠家生產小排量車也僅僅是想爭奪低端市場。
當然,政府對小排量車消費的大力度引導并不代表對“價廉質低”汽車的支持,國家既支持符合節能減排發展方向汽車的發展,同時,也在鼓勵和扶持小排量汽車提升品質,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在節能減排的大趨勢下,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大力引導和扶持車企致力于研究高效率、低排放的小型發動機,繼續在技術層面加大對汽車低碳技術研發的投入,生產節能環保型小排量的精品小車。
節能不能以排量大小衡量
近年來,隨著渦輪增壓、混合動力等新技術的廣泛應用,車輛燃油經濟性的高低與其排量大小并不完全是直接的因果關系,排量大不意味著尾氣大、污染大,排量小不等于排放小。排量相對較大的汽車完全可以擁有和排量相對較小的汽車相媲美的燃油經濟性。在這種情況下,簡單地以排量作為劃分標準,并不能起到應有的引導作用,也不利于鼓勵企業應用新技術。
自相矛盾 給普通車主增負?
據悉該草案醞釀1.0升及以下小車的車船稅不作調整;1.0-1.6升醞釀年稅額最低為360元,最高可開征1080元;2.0升排量汽車的車船稅考慮從900元起步;大排量豪華車所屬的4.0升及以上區間,起征點將超過3500元,最高或上調到萬元。與現行政策相比,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車稅負減輕,主體乘用車車型稅額適當提高,大排量乘用車稅負則大幅增加。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中國的汽車稅負已經很高,不應該再出臺或變相增加新的稅種,而應當適當降低稅負,促進汽車消費。在減免購置稅鼓勵消費的基礎上,如果提高1.0升至1.6升排量車型的車船稅,不僅自相矛盾,而且對處于市場敏感期的汽車行業是個不小的打擊。有媒體甚至提出,節能減排,車船稅其實可以這樣調整:1.0升以下乘用車的車船稅大幅降低,1.0升至1.6升乘用車的車船稅有所降低,1.6升以上乘用車的車船稅按排量遞增而遞增,排量越大繳稅越多。 (人民網記者 崔元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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