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聶先生購買比亞迪F3新車不到半月就疑因車內有害氣體中毒入院。專業機構檢測結果與《室內空氣質量標準》比較,車內有害氣體嚴重超標。然而,因國內尚無車內空氣質量標準,車主至今不能退車。
今年6月22日,聶先生在長沙市金旋風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比亞迪F3轎車并于當日提車。
新車開了不到半個月,聶先生就連續多日出現惡心、頭暈等不適狀況。7月10日,他到長沙市中心醫院檢查,被告知可能是氣味中毒。聶先生推測“污染源”可能就是新買的比亞迪轎車。7月28日,他委托長沙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該車進行了車內空氣質量檢測,結果顯示車內甲醛、二甲苯超標。帶著檢測報告,聶先生找到了當初購車的4S店,要求退車。但4S店答復:因為沒有相關標準,不能退車。
他又委托中國科學院理化技術研究所對他的車進行檢測,檢測結果與《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比較,車內除了氨達標外,另外四大指標甲醛(超標2倍)、苯(超標1倍)、甲苯(超標5倍)、二甲苯(超標3倍)、TVOC(總揮發性有機物)(超標4倍)均嚴重超標。
據介紹,車內甲醛等污染主要來自汽車儀表盤的塑料件、地毯、車頂氈、沙發、膠水等。由于汽車空間窄小、密閉性好,有害氣體對人體的危害比房屋室內的更大,嚴重者就可能導致貧血、白血病甚至致癌。
隨著車內空氣質量引發的維權糾紛日益增多,2004年,有關部門以《室內空氣質量標準》為依據,對汽車內的空氣質量進行過一次監測,但在接受測試的1175輛車中,全部檢測項目均達標的僅有52輛,占6.18%。
2004年6月,《汽車內環境質量標準》起草專家小組成立,計劃2006年出臺該標準,因檢測技術存在難點等原因被擱淺。2008年3月1日起,國內首次制定的檢測車內空氣污染的標準——《車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采樣測定方法》正式實施,邁出了改善車內壞境的艱難一步,但該《方法》并未包含如何判定車內空氣污染物超標等問題,使消費者在維權的過程中無據可依。日前,相關部門透露,汽車內空氣質量標準正在緊鑼密鼓地制定中。有消息稱,該標準有望于今年年底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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