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孫先生發現愛車在行駛時機油消耗嚴重,便到4S店檢查。工作人員將車子全部拆開檢查后,稱發動機出了嚴重的問題要大修。“不會啊,車子跑起來的時候我沒有覺得有異樣,發動機有問題我怎么會感覺不到呢?”有著多年開車經驗的孫先生很是疑惑。為了安全起見,孫先生還是把車放在了4S店進行維修。幾天后,孫先生取車,工作人員給他打印了一份5.8萬元的維修報價清單,孫先生糊涂了:“買一個全新的發動機也不過5萬元,這個報價太高了。”
細心地孫先生又連續去了幾個維修店,得到的報價均不足3萬元,于是孫先生決定換個4S店。在新4S店檢查時,維修人員告訴孫先生:“車子的發動機根本沒有問題,只需要更換一個零件。檢查中,維修人員還發現,車上的一個價值1萬多元的零件沒有了。“肯定是丟在4S店了,”孫先生再次返回4S店,找到了自己的零件,但4S店卻稱孫先生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此零件就是孫先生的,堅決不讓他將零件拿走。無奈之下,郭先生投訴到有關部門。經調解,4S店同意退還缺失的零件,并向消費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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