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馬自達汽車公司醞釀與長安汽車成立合資公司之時,馬自達與一汽集團的“技術合作”模式也迎來升級的契機。
5月13日,一位知情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馬自達正在與中方合作伙伴一汽轎車方面洽談新合作模式計劃,未來可能成立合資公司。”
馬自達的利益追逐
對于上述消息,馬自達(中國)公關人士5月17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馬自達和一汽的未來合作方式不便發表評論,但不排除雙方進一步成立合資公司的意向。馬自達與一汽合作十分緊密,馬自達方面的合作態度非常真誠。”
事實上,不管是在長安福特馬自達,還是一汽馬自達,馬自達在中國的合作項目中主要充當了 “技術支持者”的角色,這影響了馬自達在中國的利益最大化。
實際上,馬自達一直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只是在合作進程上了慢了些。從馬自達和一汽合作期間的股權變動就可以窺見馬自達與一汽在利益方面的博弈。
2003年,馬自達與一汽轎車進行“授權生產”的技術合作,馬自達委托一汽轎車生產第一代馬自達6轎車。2005年初,一汽馬自達銷售公司成立,一汽轎車、馬自達和一汽集團三方股比分別是70%、25%和5%。
分析人士認為,馬自達與一汽合作的利潤點主要來自技術轉讓費和一汽馬自達四分之一的盈利。相比其他外資企業在銷售公司業績對半分的比例,馬自達顯然處于弱勢。
2007年年底,一汽轎車宣布馬自達對一汽馬自達銷售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議案。根據議案,馬自達在一汽馬自達銷售公司的股份比例將由原來的25%變為40%。同時,一汽集團亦出讓1%的股份給一汽轎車。增資完成后,一汽轎車、馬自達公司和一汽集團將分別占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56%、40%和4%。
2009年4月份,商務部通過了馬自達增資議案。但馬自達僅持有一汽馬自達銷售公司40%的股權,仍然沒有達到其他一些合資企業的外資比例。
一汽馬自達的問題也存在于長安福特馬自達項目。長安馬自達由于產銷分開,馬自達在企業中的話語權并不強。因此,馬自達在中國正在尋求新合作模式,以期分享產業鏈上的更多利潤。
合資公司的博弈猜想
在馬自達與長安汽車成立合資公司的傳聞沸沸揚揚時,馬自達與一汽轎車成立合資公司也被認為是解決馬自達中國合作困局的良藥。
在進入中國與中國汽車企業合作時,大多數外資汽車企業都選擇合資模式,股權比例通常為50:50,外資汽車企業高管多任職于合資企業主要崗位的正職。
益普索汽車研究副總監葉盛認為,技術合作與成立合資公司運作的意義完全不同。技術合作投資中,雙方的合作領域十分有限,合作較為松散,彼此依賴性不強;而合資公司在零部件、采購、物流、生產和銷售等環節采取全方位合作,外資可充分享受汽車利益鏈條上的利潤。“馬自達與一汽未來之路必定是合資。”
目前,馬自達與一汽轎車的技術合作仍然有矛盾點。據上述知情人士介紹,一汽轎車生產線同時生產一汽奔騰品牌和馬自達6轎車,由于一汽比較注重自主品牌的發展,自主品牌通常享有產能的優先權。 “一汽奔騰和馬自達6出自于同平臺,技術上差別不是很大,但價格的差異直接導致馬自達6的競爭力不如一汽奔騰,造成兩個車型打架。”
雖然馬自達有充足的動力與中方成立合資公司,但馬自達與一汽轎車仍然有一個利益博弈的過程。
業內人士介紹,成立合資公司首先要解決生產上的問題,未來一汽轎車可能希望馬自達另起爐灶。另外,馬自達在一汽馬自達銷售公司的股權若上升到50%,中方的利潤和控制權就要相應萎縮,這恐怕不是一汽希望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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