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眼等監控設備拍下的交通違章,即非現場交通違章罰款,遲交雖然沒有滯納金,但最后繳納期限為驗車前3日。昨日,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在該局網站在線訪談時,透露了這一消息。
據其介紹,由于交管系統的數據傳輸、數據轉換需要時間,因此駕駛員繳納非現場違章罰款,須“留出提前量”,最晚不得低于驗車之前的3個工作日,否則驗車當日才繳納罰款,“駕駛員就有可能跑冤枉路了。”
目前,全市2025個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電子眼),除了拍攝闖紅燈,超速,不按規定走應急車道、公交車道交通違法行為,還新增兩項功能:貨車走最內側車道和不按規定安裝號牌。
此外,北京617處數字北京信息亭已開通查詢功能,輸入發動機號、車牌號碼,駕駛員即可查詢名下的交通違章記錄。
外地駕駛員在京開車上路,登錄北京市交管局網站,點擊“省份導航欄”,即可查詢在京的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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