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11點,市民孫先生將車停在霄云橋下等候綠燈,發現前邊那輛車的司機躁動不安,雖然進退無路,卻又猛打方向盤,似乎想要趕緊變換車道。再向前看,原來路口處多名交警正在查處酒后駕車。果然,正躁動著的司機被查了出來。“就差一點,您就得在拘留所里過節了。”民警大聲說。
從現在開始,一旦司機被查出醉酒駕車,除夕夜必將在拘留所里和同道中人度過,家里的團圓飯桌上只能“遍插茱萸少一人”。記者上午從市交管局了解到,即日起,警方再度加大查處酒后駕車力度,通過各種方式全天候查酒。執法小分隊將重點在午后、午夜兩個時段出動,在春節臨近、各類聚會暴增的時候堅決遏制酒駕行為。
三年內萬余司機因酒被拘
根據市交管局的統計,2007年至2009年,全市共有10890名司機因“杯具”釀成悲劇,醉酒后駕車被關進拘留所。
交管局新聞辦公室主任張景春說,2006年12月開始,警方將酒后駕車違法行為設為“高壓線”,實施“零容忍”打擊。“哪怕不用統計事故數字,僅從現在絕大多數聚會上,沒人再勸司機喝酒,一句‘我開車了’就成了擋酒的盾牌,就能看出三年查酒工作的效果。從這個意義上看,我們嚴查酒后就是對百姓生命財產最大的負責。”
三年中,本市機動車保有量增加114.3萬輛,駕駛員人數增加145.3萬人。2006年,全市因交通事故死亡1373人,其中375人因酒后事故死亡,死亡人數比例為27.3%。至2009年,交通事故死亡981人,其中酒后事故158人,比例為16.1%。“三年以來,我們堅持對酒后駕車實行嚴查嚴辦、快查快辦,依法從重高限處罰,因而得到了百姓理解與支持。我們挽救了217條性命,也至少挽救了200多個家庭。”張景春說。
與此同時,嚴打酒后駕車堅持夜查和多警聯動的方式,提高了夜間路面見警率,對打擊酒后滋事、汽車盜竊、搶劫、搶奪等街頭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維護首都穩定也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
外地司機酒駕比例加大
截止到目前,本市機動車達到409萬輛,駕駛員達到574萬名,市民小汽車出行比例持續上升。按往年經驗,春節前半個月左右正是一年中酒后駕車的最高峰。從交警執法情況上看,京籍司機酒駕比例逐年遞減,而外地籍司機比例則呈上升趨勢。
據統計,去年,北京交警查處的外埠駕駛員在京酒后駕車違法量占37%,其駕籍屬地遍及全國30個省(區、市)。同時,在全市發生的酒后駕車致人死亡事故中,外地籍司機比例也呈逐年上升趨勢。
違法成本低影響執法效果
和多數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酒駕車最高處15日以下拘留、暫扣駕駛證3至6個月,并處罰款的處罰標準明顯輕微,中國“酒司機”違法成本和外國同道相比的確很低。
在日本,法律規定,對首次酒后駕車者可處三年以下徒刑,同乘人員可處兩年以下徒刑,對醉酒駕車者處五年以下徒刑,并追究為他提供酒的人的責任。新加坡對首次酒后駕車者處6個月以下徒刑,再犯者處12個月以下徒刑。加拿大對醉酒駕車者處6個月以下徒刑,造成人身傷亡的,監禁14年。美國對酒后駕車者處一年以下徒刑,對醉酒駕車導致他人傷亡的按二級謀殺論處。
相比之下,中國處罰醉駕真正有威懾力的僅有“拘留15日”。加之國內許多城市直至去年才開始大規模處罰酒駕,“酒后不開車”還遠沒有在全國形成氣候,這在人員流動如此龐大、快速的今天,給北京的交通安全帶來了巨大隱患。
公職人員酒駕應通報
有專家建議,應對酒駕,還應該建立公職人員酒后駕車違法通報機制,酒后駕車違法納入社會治安綜合考核,同時,雖然目前法律規定的酒駕經濟處罰不高,但可以建立酒后駕車違法與機動車保險費率聯系浮動以及與個人信用掛鉤的機制,“今天一次酒駕,明天貸款告吹”,這樣才能給一些對經濟處罰不在乎的人以一定的震懾。
“同時也希望政府能引導、扶持、規范酒后代駕行業,在社會上廣泛宣傳酒后代駕的作用,使公眾自覺接受酒后代駕服務,減少酒后駕車的幾率。”專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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