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慘了”!暴雨過后,保險公司成為最大受害方。有車主反映,部分停車場對災害反應不力,對損失負有責任。這種情況,保險公司能否追償?
截至昨日,省內保險公司接到車險報案超過1.8萬件,初步估損金額超過1.7億元。多家保險公司表示,這樣的車險理賠高峰可算廣州歷史上最大。而車主損失全部由保險公司扛下,也讓保險公司感到有點冤。
“水浸車這么嚴重,部分停車場也有責任”,相關保險公司指出,一些發生水浸車的停車場已是“慣犯”。在以往的暴雨中,某些停車場已經發生過水浸車“前科”,當時,保險公司理賠后,已經向停車場發出整改通知,但停車場置若罔聞,造成這次大面積水浸車。“像這種情況,要保險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你說冤不冤?”相關人士昨日抱怨。
不僅如此,也有一些停車場本在暴雨殺到時,沒有及時關上“三防門”,或者由于人為破壞,導致“三防門”無法關上,令一些車主遭遇無妄之災。“這種情況,停車場是不是也要承擔責任”?更有業內人士產生疑問:保險公司能否向負有責任的停車場追償?
“理論上,保險公司可以向有責任的停車場追償”,人民時代律師事務所邢律師昨日分析,保險公司在向車主支付賠款后,實際相當于車主將損失的進一步追償權委托給保險公司。但他同時指出,由于“暴雨”屬于“天災”,也可算作“不可抗力”,在這種情況下,保險責任的界定比較模糊,除非保險公司有足夠證據,否則恐怕很難向停車場追償。
不過,即便可以成功舉證,保險公司自身對于向停車場追償也不樂觀。多家保險公司昨日指出,追償向來是“高難度”操作,“遇到租用他人場地的停車場,本身沒有什么值錢財產,就算拿到法院裁決書,又有什么用”?(李青)
參與互動(0) | 【編輯:陳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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