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即將征收汽車“環境稅”的傳聞,我持贊成態度。使用汽車污染了環境,如果不對社會作出應有的補償,對不使用汽車的人來說是不公平的。
汽車是人類歷史上最重要的發明之一,是所謂“改變世界的機器”。汽車來到這個世界以后,確實把人類社會徹底改變了。但同時汽車也給人類社會帶來兩大危害:一是對能源的消耗,二是對環境的污染。針對汽車對能源的消耗,現在已經采取了措施,即用征收燃油稅的辦法予以節制與補償,但是對于汽車危害環境問題,目前還沒有有效的節制與補償措施。實施燃油稅既體現了對汽車消耗能源的補償,也體現了公平原則,即多用車,多補償。對環境污染也應當體現這兩個原則,即多用車多污染,就要多做補償,增加征收一定的“環境稅”,一方面是對社會的補償,一方面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對汽車使用有所節制。
有人說中國的車輛稅費已經很高,再加收環境稅將雪上加霜。其實中國稅費不僅是偏高的問題,更有不合理的問題,有些不該征的征了,有的該征的卻沒有征,或者征得過低,比如奢侈稅,這是中國總體稅收結構問題。稅收結構要調整,有些稅確實應當減免,有些稅應當增加或提高,不是只增不減,也不是只減不增。具體到車輛稅費,征收燃油稅、排污稅,都是合理的,也是為了使汽車能持續健康發展;有的稅費就應當減免,比如過橋過路費等。
北京市率先提出對機動車排放征收環境稅,是帶了一個好頭,但是征收的辦法不應該是簡單地按照汽車的排量收繳,而應當依據車子的使用多少收取,因為造成空氣污染的是車子的使用過程,而不是車子本身。比如一輛大排量車只是放在車庫了,它并不會對周圍空氣造成污染,只有當它跑起來時才會危害周圍空氣。這和征收燃油稅是同樣的道理,即多使用,就多耗能,也就多污染。我們提倡少使用私家車,但并不限制購買私家車,道理也在于此。
現在人們的經濟狀況不盡相同。有些人特別有錢,可能同時擁有三五輛,甚至十多輛車,其中不乏大排量,但是一次出行只能開一輛車,有的車子放在車庫里一年也動不了幾次。有的富人買一輛6.0的法拉利,但是一年也出去“飆”不了幾次車,你卻要按照排量征收他很高的“環境稅”,這等于是在懲罰富人,也體現不出社會的公平性。相對一輛排量1.0的面包車,排量雖小,卻每天在馬路上跑七八個小時甚至十多個小時,這種車的技術標準也相對較低,造成的空氣污染無疑比那輛法拉利高出無數倍,卻只收了很低的“環境稅”,當然是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對汽車工業的技術進步也不利。
按照使用情況征收環境稅,簡單的辦法是把它與燃油稅合并,即提高燃油稅稅率,或者把現在燃油稅的一部分變為排放稅,干脆叫燃油排放稅。跑的路多,燒得油多、消耗的能源就多,自然對環境的污染也多,這兩者是完全一致的,并不矛盾。
目前能源短缺和環境狀況嚴峻,兩個問題同時降臨,如同加收燃油稅一樣,加征環境稅必將對汽車業產生正面引導,特別是會對汽車消費產生正面影響。有了這兩稅疊加的效果,就更加增強人們選擇省油車輛和少用私家車的意識。稅費引導消費,而消費直接影響市場,市場引導生產廠家,汽車產業結構也會相應改變,最終的結果就是小排量車市場越來越興旺,大排量、油耗高的車子發展受到抑制,最終達到降低能源消耗和改善環境的雙重目的。 (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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