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如何界定自主品牌,多年來業界一直未有定論。隨著政府采購細則在今年內出臺,自主品牌也將被重新定義,合資企業所創立的品牌也將歸入自主品牌之列。在我國汽車產業政策明確支持的信號下,多家合資企業內部醞釀已久的自主品牌計劃或將在今年集中發力,由此將對我國的汽車產業格局產生深遠影響。
合資企業紛現自主“沖動”
“這款車推向市場的方式與悅動、領翔肯定不同。”4月上海車展,北京現代首度亮相了代號為BT01的第一款自主研發車型。據知情人士透露,自BT01后,還會相繼推出BT02、BT03等產品,北京現代已有創立自主品牌的打算。
合資企業現自主“沖動”,北京現代并不是“一個人在戰斗”,此前一年,廣州本田就已發布自主品牌“理念”,今年內上海通用也將推出首款泛亞系自主車型。另外,如果別克品牌能夠順利轉手中國,就意味著即使通用申請破產保護后,別克品牌仍可保持照常運營,進而可能化身為上汽的自主品牌。
有自主“沖動”的還不只是這些。5月11日,中汽協副秘書長熊傳林在接受本報采訪時甚至坦言:“幾乎每家合資企業都在準備自主品牌,廣本還屬于遲來的呢。”
事實上,合資企業為創自主品牌已經醞釀多年,并非現在才有動作,“只是何時對外界發布的問題”。早在2006年的時候,時任北京現代常務副總經理的李洪爐就曾公開表態:“2009年北京現代自主產權概念車會出來。”而上海通用的泛亞研發中心,經過十年的人才和技術儲備,也已經具備了整車集成能力。
汽車分析師賈新光則回憶起,上世紀90年代,我國汽車界最早的合資企業——北京吉普就曾推出一個自主車標,“那是兩個圓圈組成的標志,上面是中國紅的‘北’字,下面是克萊斯勒藍的‘JEEP’字樣。”賈新光認為,這個標志堪稱國內第一個“合資企業自主品牌”標識。
重新定義自主品牌
合資企業如此躍躍欲試創立自主品牌的一大契機是,在多年的混沌不清之后,國家即將改寫汽車自主品牌的定義,合資企業所創立的品牌也將歸入自主品牌之列。
事實上,不光是汽車業,整個中國制造業對于如何定義自主品牌一直有分歧。自主品牌是我國發明的新名詞,已被寫入政策文件中,由于國家至今對自主品牌沒有定義,多數合資企業把它翻譯成外文時叫做“中國品牌”。
“只要符合四個條件就是自主品牌。”汽車產業振興規劃研究制定者之一、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首席專家黃永和首次明確提出了“合資企業在中國注冊的汽車品牌,也是自主品牌”,并且闡述了自主品牌應滿足的四個條件。
這四個條件為:一是由國內汽車生產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在中國取得的商標專用權,也就是注冊商標;二是必須是上述企業在全球范圍內獨家擁有商標專用權;三是擁有該品牌的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工業產權、產品改進和認可權以及產品的技術轉讓權;四是必須作為消費者識別的主要標志,在汽車外部顯著位置如車頭和車尾加以標注。
由此,自主品牌的定義將被極大拓寬,合資企業所創設的品牌也將涵蓋其中。“國家一直支持任何形式的自主品牌”,熊傳林表示。
記者得到內部消息是,有關部門將采用相關專家的建議重新定義自主品牌。
業界對自主品牌的定義一直分歧頗大。中汽協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董揚認為,自主品牌有多重定義,國際慣例通常根據生產地劃分,也有資本層面的定義。
新華信方面則認為,由于所有進入中國的外國汽車寡頭,把在中國生產和銷售的汽車全部算為他們的產銷量,國際上也承認這種統計,可見外方在合資企業內是占主導地位的,因此從經濟和法律角度來看,合資企業不論掛什么商標,其產品都不能算作純中國品牌,“但算不算自主品牌是政府的事。”
政府鼓勵支持
合資企業紛現自主品牌“沖動”的深層原因是,有關政府采購自主品牌車型的具體細則將在年內出臺,“自主品牌”范圍將擴大至合資企業所設品牌,采購比例也將大大超出擬定的50%。
另外一個引發“沖動”的原因是來自合資企業的出口困窘。據知情人士透露,北京現代在2006年曾與俄羅斯簽訂出口協議,最后卻因為中、韓雙方分歧而終止。原因是韓方要北京現代代工向海外出口,但又不愿與中方平分利潤。“如果成立自主品牌,這一問題就可以解決了。”隨著汽車合資企業多年發展,技術不斷升級,成本也得到有效控制,向海外出口的優勢已經具備,但大多數合資企業在這方面一直無所作為。
對于合資企業創立自主品牌,政府的態度很明朗,就是鼓勵和支持。一位業內知名人士透露,廣本推出“理念”后,發改委相關人士在某次會議上點名表揚了廣本的做法,這更激勵了其他合資企業推出自主品牌的決心。
“這一趨勢符合我國的產業政策和發展方向”,黃永和表示,實際上,在此前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里已經提出了不排除合資企業也搞自主品牌的可能性,實踐證明這個政策是正確的。董揚認為,合資企業建立自主品牌是多維考量,因為中外的汽車市場都是多層次的,“有A貨還有B貨,這不好么?”
對于合資企業成立自主品牌,除了政府鼓勵之外,也牽扯到了多方利益糾葛,例如,合資企業內部的中方、外方之爭,以及一些原本在政府采購市場較為強勢的外資品牌可能會因利益受損而心有不甘,一些無外資背景的自主企業也頗有微詞。
戴姆勒狀告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一事正反映了這個問題。據悉,戴姆勒早在2005年北京奔馳成立之前,就已申請注冊“北京奔馳”商標,最終未能獲批準。商評委對此答復為,“北京奔馳”商標屬于合資公司所有,戴姆勒無權獨立所有。而更深層次的原因是,“北京奔馳”在某種程度上可被視為合資公司的自主品牌,“這不可能拱手讓給外方”。(關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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