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車輛故障屢修不止
消費者購買汽車后一再出現質量問題,從受理的有關汽車維修投訴分析,一是車主尤其是新手,使用不當造成車輛故障;二是維修人員的技術水平不高,遇到車輛故障找不到原因,只能蒙著修,造成同一故障反復修不好;三是汽車本身就存在質量先天缺陷,如某些品牌汽車發動機燒機油現象,不可能通過維修解決。
[案例]
葛女士于2008年11月初購買了某品牌自動擋汽車,她分別于5月底、6月初、6月中旬3次對車進行了維修,原因都是無故熄火。經調解,經銷商只同意按稍高于市場評估價回收葛女士的汽車,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目前,葛女士已在通過司法途徑解決這起汽車質量糾紛。
7.汽車維修價格過高
不少消費者反映,4S店提供的零配件價格普遍比市場上高出幾倍,甚至幾十倍。有時汽車出現小問題,明明可以小修解決,但在4S店維修時卻被要求更換電腦板或總成部件,為此消費者要花費不菲的維修費。
[案例]
消費者李先生買了新車才2個月,今年7月中旬不小心與違章行駛的電動車發生刮擦,造成車身右側20厘米的深劃痕,電動車車主跑了。4S店鈑金噴漆報價為1200元,單位附近的連鎖汽車快修服務店報價只要500元,最后他選擇到連鎖汽車快修服務店進行維修,而快修店的維修服務和工藝都讓李先生很滿意。
8.售后服務缺乏誠信
大部分消費者是首次購車,缺乏有關汽車使用、維修、保養知識,當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時,到底是自身使用不當,還是車輛本身缺陷導致的,無法拿出確鑿證據。而車輛出現故障都是由4S店維修人員或汽車廠商的鑒定機構來鑒定,這種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現狀,讓消費者很難認可檢測數據或鑒定結論。
涉及消費者反映的汽車質量問題,個別4S店不及時解決問題,總是習慣采取拖延推諉的手段,逃避售后服務責任,將矛盾轉給汽車生產廠商。某些品牌汽車因產品質量問題屢遭消費者質疑,但4S店和生產廠商回應冷淡,使一些消費者積怨升級,采取過激手段進行過度維權,讓問題復雜化,不利于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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