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如果你想換掉自己的舊車并購置新車,將可以同時享受汽車以舊換新和購置稅減征兩項補貼。
2010年1月18日,商務部網站發布財政部、商務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允許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與車輛購置稅減征政策同時享受的通知》,規定從2010年1月1日起,允許符合條件的車主既可享受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又可同時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按7.5%征收的政策。
擴大消費再出新政
據悉,此舉是為了進一步完善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實現擴大消費與促進節能減排并舉的目標。
為了擴大內需和刺激國內汽車消費,去年國家制定了《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相繼出臺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半、汽車摩托車下鄉、汽車以舊換新、二手車交易市場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升級改造等一系列刺激優惠政策。
不過,2009年,消費者在購車時只能享受一種補貼政策。提前報廢“黃標車”并換購新車,但新車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政策的,不再享受老舊汽車更新補貼政策。
小排量乘用車消費稅減半征收的政策撬動了2009年的車市,去年前11個月,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銷售643萬輛,同比增長67.7%。2009年12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在研究2010年消費政策時決定,將減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政策延長至今年年底,按7.5%征收。
鑒于2009年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并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補貼標準偏低。因此,會議還決定,2010年汽車以舊換新的單車補貼金額標準由3000元~6000元調整到5000元~18000元。
最高優惠可超2萬元
就在市場擔心車輛購置稅上調會對今年車市產生影響時,商務部和財政部下發了上述雙重優惠的政策。根據調查,中國家庭換車時間平均為5年以上,而小排量轎車大量進入中國家庭的時間在2005年左右,可以說,2010年正是享受雙重優惠的最佳時間。
業內人士據此分析,1.6升及以下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按7.5%征收,受益的車輛售價多在15萬元內。
按今年新車購置稅計算方法:售價÷(1+17%)×稅率,售價15萬元的1.6升汽車的購置稅比原本優惠3205元。這就意味著,如果購買15萬的小排量車輛,政策帶來的優惠最高可達3205元+18000元=212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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