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北京機動車保有量的急劇增長,城市交通擁堵、環境污染、出行安全等問題逐步突顯。為緩解交通擁堵,通過價格杠桿調節小汽車使用,鼓勵市民公交出行,北京市發改委根據本市停車資源供求情況及交通運行狀況,多次召開座談會,征求了社會各方面意見,并借鑒了國際大城市通行的差別化停車收費經驗,制定了“關于調整本市重點區域非居住區停車場收費標準的通知”。從4月1日起,燕莎、王府井、北京站等本市城區內13個重點區域的白天停車收費標準將由2.5元/半小時分別上調為占道停車5元/半小時、路外露天停車4元/半小時和地下停車3元/半小時,其他地區、居住區及夜間停車收費標準不變。
新增五個一類擁堵地段
目前本市停車收費標準共劃分為三類區域。一類地區為本市重點擁堵區域,二類地區為四環路(含)以內除一類地區以外的其他區域,三類地區為四環路以外區域。
此次對一類地區范圍進行了調整,新增了北京站地區、西站地區、東直門東中街地區、燕莎地區、翠微商業區等5個區域,并擴大了原有的東單-王府井商業區、前門商業區、中關村西區、西單商業區、朝外商務區、中央商務區(CBD)、金融街商務區、崇外商業區等8個重點區域中后7個地區的四至范圍。調整后,一類地區的個數由8個增加到13個。
據介紹,這13個重點區域,主要是根據近年來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運行監測情況,并綜合考慮了區域停車資源、停車需求等多項因素來確定的。這些區域均為功能集聚、車流量大、交通較為擁堵的商業、娛樂、辦公區域,基本涵蓋了目前市區交通擁堵的重點區域。今后,還將根據試點政策實施效果及區域交通變化情況,適時動態調整區域范圍。
據了解,在13個重點區域內,共有公共電汽車線路292條,公交站位124個,地鐵線路5條,300米吸引范圍公交覆蓋率達100%。
白天占道停車費用上調1倍
據了解,為了引導車輛更多地停到路外和地下,以此來緩解道路擁堵,并充分利用現有的地下和路外停車資源,此次調整的只是13個一類地區的停車收費標準,本市居住區停車場,二、三類地區非居住區停車場,遠郊區、縣旅游景點停車場等其它各類停車場收費標準和停車場長期包租停車位收費標準及全市停車場夜間收費標準均保持不變,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13個區域一類地區的現行收費標準為2.5元/半小時。按照“占道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間”的原則,本次只調整一類地區非居住區停車場白天(7:00(含)—21:00)臨時停放收費標準。其中,占道停車場(含立交橋下停車場)小型車收費標準調整為5元/半小時;路外露天停車場收費標準調整為4元/半小時;非露天停車場收費標準調整為3元/半小時。非露天停車場經營企業可按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自行制定具體收費標準。
占道車位累進加價
同時,為促進占道車位周轉,減輕道路擁擠,對占道停車還首次實行了累進加價政策,首小時后收費加價50%。也就是說,如果小型車占道停車,那么首小時內需要支付5元/半小時的停車費,而其后則需要支付7.5元/半小時的停車費。以停車3小時為例,第一小時停車費為10元,第二、三小時停車費為15元,停車3小時需交停車費40元。
數據顯示,目前全國機動車擁有量較大的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一類地區占道停車首小時收費均在10元及以上。此輪調整后,北京的首小時占道停車收費水平仍低于上海市、深圳市,與廣州市基本持平。
“目前,這13個重點區域停車位約占全市總量的5%左右,調價后,政府將相應提高向占道停車企業征收的占道費標準,保證調價收益用于道路及停車設施建設和加強停車秩序管理,實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市有關部門表示。
大型活動期間計次收費
文藝演出、體育比賽、廟會、游園會等大型活動期間停車難、亂收費等問題一直是近年來價格投訴、舉報的熱點。大型活動期間停車具有集聚集散的特點,尤其是散場時,會有大量車輛同時離開停車場。目前實行的計時收費,在車輛離開時繳費時間較長,不利于迅速疏散車輛。
對此,通知規定,大型活動期間停車收費可由計時收費改為計次收費,收費標準為四環路內每次20元,四環路外每次10元。具體活動事項、執行時間和范圍,由活動舉辦地區、縣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確定并事先公告。
據了解,2009年花博會期間,有關部門曾成功進行了停車計次收費試點,有效緩解了由于計時收費造成的擁堵狀況。
記者從北京市發改委了解到,新收費標準實施前,市有關部門將重新核定重點區域內停車場經營單位、車位數等基本情況,并上網公示。此外,有關部門還將進一步規范停車行業管理。健全停車經營企業退出機制,擇機試行占道停車特許經營。加快推進停車信息誘導系統和非人工收費系統的建設。落實停車場明碼標價牌統一編號、信息公開和價格違法行為處罰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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