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有關部門已下發查處公務員酒后駕車的文件。其中規定,酒駕公務車輛、兩次以上酒駕、醉駕三種情況,根據情節輕重將受到免職或辭退的處理。
昨日,記者從通州交管部門了解到,北京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四部門已于今年1月聯合下發《關于嚴肅查處我市公務員酒后駕駛機動車有關問題的通知》,加大對公務員酒后駕車監督檢查的力度。
該通知表示,對于有酒后駕車行為的公務員,首先在本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于酒后駕駛公務車輛的、兩次以上酒后駕車的、醉酒駕駛的,根據情節輕重將受到免職或辭退的處理,屬于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公務員如酒后駕車造成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司法機關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通知解釋,“公務員”包括北京市各級黨委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社會團體和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員。
北京市由行政機關任命的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應參照這一規定執行。如中央有關機關對本系統公務員酒后駕車另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 追訪
多部門建協調機制落實追責
通州交通支隊相關人員表示,目前通州區已按照規定要求,區組織、監察、人事、交管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保證責任追究工作能夠落實。
“對于公務員酒后駕車的行為,一經發現即嚴肅查處。”相關人員表示,交警一旦在執法現場確定駕駛者為酒后駕駛,就會將駕駛者帶回交警隊進行筆錄。了解到駕駛員姓名和身份證號后,再查詢駕駛員各項信息,包括是否是公務員等。
如發現屬公務員酒后駕車情況,交管部門在處理的同時,還將由區安辦、通州交通支隊報送至當事人所在單位和區紀檢監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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