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質量協會用戶委員會、車人網、清華汽車工程研究院聯合發布了2010年一季度中國汽車產品質量與服務質量投訴分析報告。報告顯示,汽車產品購買半年內就出現質量問題的投訴占到一季度總投訴的67%以上,比上季度增加了9%;汽車用戶因安全隱患和廠家自身生產缺陷進行投訴同比增加近15%。
2010年一季度共收到用戶投訴3390例,其中有效投訴3004例,涉及幾十家國內汽車生產企業。報告顯示,在2010年第一季度汽車產品的投訴中,新車質量投訴繼續呈增加趨勢,服務收費和其他(承諾不兌現、銷售欺詐等)方面的投訴有所上升,而服務態度、人員技術、配件供應的投訴則出現下降趨勢。
分析表明,相比2009年同期,汽車用戶因安全隱患和廠家自身生產缺陷進行投訴增加近15%,說明用戶對安全的關注度日益高漲,反映最多的問題是異響和漏油;關于車身附件和電器、發動機的投訴合計占汽車產品質量投訴的近五成,表明汽車生產企業對供應商和關鍵部件的質量控制仍然存在較大問題。
在2010年一季度中,10萬-20萬元車型的投訴增加明顯,且熱銷車型占大部分,反映的問題主要有車輛易熄火、異響等。投訴車主中,80%左右為首次購車。
綜合2010年一季度全國用戶委員會汽車質量與服務跟蹤站所有投訴、投訴解決率及用戶反映等情況,售后問題處理用戶口碑較好的汽車廠家為:上海大眾、長安福特、吉利汽車、長城汽車、哈飛汽車。
專家提醒
保留書面憑據防止糾紛
針對一季度汽車投訴問題,相關專家提醒廣大消費者選擇汽車產品時,在重視款式、價格的同時,還應留意宣傳資料的配置是否與實際情況一致。另外,應該重視4S店對于消費承諾需要以書面的形式來記錄,防止一些4S店有銷售欺詐的行為發生。
車主日常應保留維修、保養的單據,每次維修要求維修站做記錄,并且維修單據上的記錄要和服務站電腦的記錄一致,單據上除寫明具體的維修內容外,還要有車主自己的簽字,做到即使出現糾紛,也有憑據。還需要注意保養,維修時注明取車時間,防止4S店拖延交車時間。
保修期內做好維修
1.購車時要仔細檢查車輛的外觀和重要零部件的工作情況,以防購車不久車輛出現問題,與4S店產生糾紛無法解決。
2.保養和維修時,最好到口碑好的4S店或者維修站,尤其是保修期內一定要到廠家指定的4S店和維修站,并且盡量到固定的店去維修,以防車輛出現問題后,廠家和4S店不負責免費維修或更換配件。
3.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問題后,一定要及時向4S店或者維修站反映,即使工作人員讓你先觀察一段時間,也一定不要把問題拖至保修期后解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自費維修。(記者 袁平峰)
2010年第一季度投訴統計(購車時間分析)
6個月以內 67.6%
13-24個月 12.7%
7-12個月 11.4%
25-36個月 4.7%
37個月以上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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