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上海市商務委員會了解到,為了更好地推進節能減排,改善城市環境,經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將延長鼓勵老舊汽車淘汰更新補貼暫行辦法實施期限。
按照相關計劃,上海市鼓勵老舊汽車淘汰更新補貼期限延長至2010年12月31日結束,同時受理期限延長到2011年1月31日結束。
據了解,根據財政部、商務部等十部委聯合印發的《汽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以及《上海市鼓勵老舊汽車淘汰更新補貼暫行辦法》,從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上海共受理汽車以舊換新和老舊汽車申請補貼材料1.4萬余份,實現銷售收入近23億元人民幣,政府補貼9000余萬元。從車輛更新方式看,轉出更新占79%,報廢更新占21%;從購置新車情況看,滬產車輛占53%。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強調,實施汽車以舊換新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擴大內需、調整結構、關注環境民生、保持經濟穩定增長的一項重要決策。促進汽車以舊換新和老舊汽車淘汰更新,不僅有利于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環境污染,促進節能減排,還將促進消費者固有消費觀念的逐步轉變。(記者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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