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華盛頓4月5日電 (記者 吳慶才)美國交通部5日宣布擬對豐田汽車公司處以超過1600萬美元的最高罰款,以處罰該公司未能及時通知美國政府有關汽車缺陷,并采取召回措施。
這將是美國政府向汽車制造商開出的有史以來的最大的一筆民事罰款。據知,此前因召回不及時而遭處罰的最高罰金為100萬美元,由美國通用汽車公司2004年創下。
按照美國聯邦法律,汽車制造商如確定車輛存在安全缺陷,必須在5天內告知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并迅速采取召回行動。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局2月16日已要求豐田公司上交與大規模召回相關文件,包括產品數據、客戶投訴等信息,以期查明豐田公司在知曉車輛存在安全缺陷后多久才宣布召回。
美國交通部部長拉胡德表示,有證據表明,豐田去年9月就已經知道油門踏板的問題所在,但直至今年1月底還沒有發出召回。拉胡德說:“我們現在有證據表明豐田公司沒有履行其法律責任。更糟糕的是,他們長達數月時間向美國官員故意隱瞞一項危險的過失,沒有采取措施保護數百萬駕車者和他們的家庭。”
在2月底美國國會舉行的一系列聽證會上,一份提交給國會的豐田汽車2009年9月份的內部機密文件顯示,針對可能突然加速的問題汽車,豐田公司曾成功說服美國質量監察部門停止對其出現突然加速的車型進行調查,進而逃過了一次大規模強制召回法令,該公司聲稱這些有問題的汽車只是腳踏墊卡住油門,因此只需要“設備召修”,而非較嚴重的全車召修,結果省下一億美元。
對于這項總額1637.5萬美元的罰款,豐田公司將有兩周的時間來決定是接受罰款,還是進行申辯。
因曝出油門踏板、剎車等部件缺陷,豐田公司最近先后宣布在全球范圍內“召回”多款車輛合計850萬輛,其中在美國召回約600萬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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