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拍賣會上,花17萬余元得到一部奧迪轎車,卻發現發動機被更換,劉先生和朱先生以故意隱瞞車輛瑕疵構成欺詐,起訴拍賣該車的北京中拓國際拍賣有限公司。昨日上午,朝陽法院以“被告已盡到展示義務”為由,駁回原告的訴求。
據兩位購車者介紹,去年12月,他們通過被告中拓國際拍賣有限公司組織的拍賣會,拍得奧迪A6L1.8T轎車一輛,交付車款和傭金17.53萬元。然而,提車后,他們卻發現該車的發動機進行過更換。對于發動機更換這種重大事項,被告在拍賣公告和拍賣現場都沒有明確說明,未向競拍人履行告知義務,已構成欺詐并造成了嚴重損失。
他們要求法院判決撤銷與被告簽訂的拍賣成交確認書,被告退還全部車款及傭金。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已對車輛進行了展示,并在拍賣規則中聲明“如發現車輛信息不符或有疑問的請與公司聯系核實”,應認為其已盡到展示義務。原告在相關文件上的簽字行為,應被視為是對該規定的認可,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被告北京中拓國際拍賣有限公司有關人士在勝訴后表示,公司在拍賣過程中也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如這輛奧迪換發動機的狀況,在拍賣現場并沒有直接告知,買主只有問在場工作人員才會得到這樣的信息。以后他們會公示這些信息,使買主對拍品有更深入的了解。
此案的主審法官也提醒,拍賣公司應注意在此類活動中履行告知義務。
(張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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