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是“整車特征”第三個標準開始實施之日,但記者采訪中獲悉,整車特征的第三標準尚未確定從7月1日起實施,海關總署也并未通知該標準是否推遲。
7月1日,接受記者采訪時,發改委政策司李萬里處長表示,目前并不清楚有沒有從7月1日起實施,得咨詢執行機構海關總署。而令人不解的是,海關總署政法司及對外關務公開辦公室均表示,并不清楚是否已開始實施該標準。北京海關新聞負責人也告訴記者,并未收到總署關于實施第三個標準的通知,并不清楚是否已實施。受影響最大的北京奔馳和華晨寶馬則均表示沒有收到主管部門修改政策的通知。
“整車特征”全稱為《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從去年4月開始實施,目的是防止國外汽車企業化整為零,變相逃稅,同時促使汽車企業在華國產關鍵零部件。《辦法》中規定了構成整車特征的三個標準,一旦達到這三個標準的任何一個,進口“零部件”將按照整車標準課以更高稅率。這三條標準是:一、進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組裝汽車的;二、進口車身(含駕駛室)、發動機兩大總成裝車的,或進口車身和發動機兩大總成之一及其他3個總成以上裝車的,進口除車身和發動機兩大總成以外其他5個總成以上裝車的;三、進口零部件的價格總和達到該車型整車總價格的60%及以上的。
也就是說,一旦達到其中任何一個標準,都按照整車關稅25%征稅,而不是按照零部件關稅10%征稅。2006年4月1日開始,前兩個標準開始順利實施。但第三個標準由于影響重大,對寶馬、奔馳等豪華車企業打擊較大,招致了一些企業及美歐壓力。該標準原定于2006年7月1日實施,但同年8月5日,海關總署通告,該標準推遲到2008年7月1日實施,一推就是兩年。
今年2月13日,世界貿易組織(WTO)初裁中國違反貿易規則,對進口汽車零部件征收高額關稅,違背了中國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這一標準再遇實施阻力。今年7月,WTO預計將公布終裁結果。
北京WTO事務中心副主任堯秋根表示,由于沒有明確信息披露,目前尚不確定這個標準是不是從7月1日起要實施。而在WTO案件方面,中國正在收集資料以便積極應訴。(楊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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