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了第二批乘用車的燃料消耗量情況。其中,符合《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國家標準的有95家生產企業的2374個車型;不符合標準的有444個車型,涉及55家生產企業。據悉,不符合標準的車型將停止生產。
《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是我國對于乘用車油耗進行強制性規定的法規。2006年10月,發改委公布了首批新定型乘用車產品的燃料消耗量,其中涉及34個企業的409個車型,均為達標產品。此次公布油耗的車型中,不達標產品超過了10%,包括轎車、多功能車、微型客車、輕型客車等車型。上海大眾、上海通用汽車、北京現代等國內主流汽車企業的多款產品榜上有名。
昨天,上海大眾汽車公司有關人士向記者表示,這次被要求停產的所有車型,上海大眾均已不再生產。上海大眾在過去兩年均已推出了后續替代車型,新車型在發動機效率方面已經有所提高,符合國家的最新規定。上海通用有關人士則表示,不符合標準的產品均已停產,公告將不會影響上海通用汽車現在正在生產和銷售的產品。
根據國家發改委提供的有關信息,對新定型車型和在產車型燃料消耗量進行公示,是一項常規性工作。輕型商用車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已經報批,即將發布。2008年1月1日起,乘用車新定型車型的燃料消耗量將執行第二階段限值標準,乘用車的在產車型則從2009年1月1日起執行。第二階段燃料消耗量限值將比目前平均再降低10%。
汽車燃料消耗量公示和燃料消耗量限值執行有利于促進企業進一步淘汰落后產品,同時有助于引導消費者更多地了解市場上各種車型的實際油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