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迅猛增長,汽車保險業務已經成為支撐各大財產保險公司發展壯大的“龍頭險種”。但一個無法回避的現實是,利用偽造交通事故、謊報汽車被盜搶、冒名頂替等各種手段騙取保險賠償的案件也層出不窮,不僅使各家保險公司深受其害,而且對汽車保險市場健康發展和社會誠信構成了巨大挑戰。
案件五花八門
記者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采訪時,公司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了該公司今年以來遭遇的一系列汽車騙保案件,從中可見騙保手段五花八門。
酒后駕車案。2008年4月29日上午9時左右,保險公司接到報案,稱一輛海南馬自達轎車在濟南羊頭峪西溝發生事故,撞電線桿造成車輛右前部嚴重受損。保險公司業務人員現場勘察發現,事發路段道路狹窄,且發案時間人員較為集中,不足以造成如此大的損失,存在很大疑點。經向附近商販詢問得知,出事車輛凌晨5時30分左右即停放在此。在警方介入后,被保險人承認事故系凌晨2時酒后駕車所致,為了逃避責任采取了延遲報案。此案涉案金額7000元。
午夜撞樹案。今年2月,保險公司接到舉報,稱一輛寶來轎車在夜間故意撞樹造成嚴重損毀,以騙取保費。最后警方偵破此案,保險公司成功拒賠,涉案金額77800元。
死亡騙保案。今年3月底,保險公司理賠中心工作人員在審核一件涉及人員死亡的案件時,發現部分證件有造假嫌疑,遂向濟南市刑警支隊報案。經過警方十余天的調查,認定此案確為假案,犯罪嫌疑人通過偽造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死亡證明、火化證等一系列證件,達到制造假賠案騙賠的目的,涉案金額20余萬元。
四種騙保手法
據警方介紹,目前常見的汽車騙保手法主要有以下四種:(一)制造交通事故。利用報廢車輛或者將報廢零件安裝到車上制造假事故現場。沒投保的車輛發生單方事故后,則用別的已投保車輛故意制造雙方事故,利用已投保車輛負全責來進行騙保。(二)汽修中“偷梁換柱”。一些汽修廠欺瞞車主,利用客戶怕麻煩、委托其索賠的心理,以及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不肯自行拆估的機會,在修理過程中“偷梁換柱”,將壞零部件換上事故車,向保險公司索要高額保險賠償金,賺取差價。(三)偽造汽車修理發票。汽修人員或消費者通過熟人找一些汽修廠開汽修發票,或直接購買假發票,甚至還對真實的汽修發票進行涂改,夸大損失,然后到保險公司騙保。(四)冒名頂替騙保。在事故發生后,隱瞞無證駕車或酒后駕駛等情況,找人頂替違章駕駛員騙保。
各方合力防范
業內人士表示,防范和打擊汽車騙保行為,需要各方面采取合力。首先,公安刑偵部門應加大打擊力度,對違法犯罪分子形成強大的震懾力度。公安交警部門在事故認定方面有技術優勢和執法責任,這也能為鑒別騙保案件提供重要依據。
同時,各個保險公司要改進工作和服務流程,比如接到事故報案后盡可能讓核查人員趕到事故現場,提高對可疑事故的鑒別和判斷能力,多詢問發生事故時的具體情況,對事故進行仔細核查;要求報案人必須帶齊自己的證件和手續親自來報案,這樣就能減少修理廠的暗中操作。保險公司要加強公司內部管理,提高定損人員和理賠人員的素質。許多騙保案件都是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與修理廠暗中勾結,共同騙取保險公司的保險金,這也是保險公司需要解決的問題。
此外,有關部門應大力整頓散亂的小修理廠,建立行業規范,從源頭杜絕騙保案的發生。發動群眾力量,實行“舉報獎勵”,建立修理廠和保險客戶“黑名單”制度,排除劣質客戶等。(趙仁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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