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昨天在京聯合發布的《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經濟政策的意見》明確指出:城市公共交通必須實行低票價政策。
這份《意見》提出同時明確,享受免費或優惠的乘客必須持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聯署簽發的有效證件乘車。享受免費乘車的老年人、殘疾人辦理乘車證件之前,需由有關部門為其辦理意外傷害險。
“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業,必須實行低票價政策,以最大限度吸引客流,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效率。”建設部有關人士就這份《意見》對記者說。
公交運營成本要公開
根據這個《意見》,城市公共交通票價的核定,必須充分考慮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經營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要進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票價聽證制度。
同時,對城市公交企業實行嚴格、規范的成本費用審計與評價制度,定期對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的成本和費用進行年度審計與評價。城市公共交通企業運營成本必須向社會公開。
城市公交系統將獲補貼
根據《意見》,對于實行低票價以及月票,老年人、殘疾人、傷殘軍人等減免票政策形成的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政策性虧損,城市人民政府應給予補貼。補貼不得拖欠或挪用。
對于成品油價格調整影響城市公共交通增加的支出,由中央財政予以補貼。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補貼資金的監管,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同時,《意見》稱將建立規范的成本費用評價制度和政策性虧損評估和補貼制度。在審核確定城市公共交通定價成本的前提下,合理界定和計算政策性虧損,并給予相應的補貼。城市公共交通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新華社)